做功課(三):對執法效能的質疑
上集提到,漁業署對魩仔魚捕撈訂有《地方主管機關訂定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原則》規範,重點的管制作法約略可簡化為以下四點:
- 控制經營規模:只允許原本就核准有案的漁筏或未滿50噸的漁船,未來不再加發執照,且漁民不可跨縣市作業。
- 避開魚苗繁殖期:根據科學調查結果,要求各縣市在5月1日至9月15日之間訂定連續3個月的禁漁期,以此降低混獲的仔稚魚。
- 避開小魚聚集區域:大部份小魚為了覓食、躲藏、以及比較海流較和緩的環境,多在沿岸表層出沒 ,因此作業漁場至少要離岸500公尺以外。
- 重點稽查配合自主填報:在魩鱙漁業重點漁港派駐查報人員或請海巡署支援稽查,並要求漁民填報漁撈日誌,繳交海巡或漁會。
這些措施看來合情合理,也不會過於衝擊原本魩鱙漁民的生計,接下來就來看看執法落實與否:
首先來看政府稽查數據:2010~2012年這3年間,共處分違規作業37件。以領有執照的583艘漁筏來說,每年遭取締的比率2.11%。
這算不算有落實執法,恐怕是公說公有理。但我們可以再看另一數據,下表「(民國)97-101年間台灣魩鱙漁業的配額及申報捕撈量」是和高雄官梓漁會合作的魚產公司「湧升海洋」在其官網所揭露的:「台灣魩魚的捕撈總量管制在98年起實施3年後,仍有許多問題。主要還是漁民申報的意願不高。」(因此該公司只接受確實提供漁撈日誌的漁獲。)
年度 |
魩鱙年別產量(單位:公噸) |
||||
97 |
98 |
99 |
100 |
101 |
|
申報捕撈量 |
529 |
745 |
788.3 |
698.42 |
- |
許可捕撈量 |
2,500 |
3,021 |
2,874 |
2,759 |
2,678 |
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主任賴威任從漁業署取得的公開資料也相符合。賴威任即質疑,許可量和捕撈量落差太大,不是許可太寬,就是讓人合理懷疑執法不夠落實。
「頭過身就過」,漁獲通過了執法關卡來到消費者眼前,一般人恐怕難以辨別,以下是南部大盤魚商莊嘉榮提供的照片,「光這一小搓,就可以識別出五種不同特徵的仔稚魚」,您分辨得出來嗎?
更何況,市場上魩仔魚,就算消費者能辨識混獲程度,也已經是低估了。這些漁獲「會經過兩道篩選程序,漁民在海上作業時會先篩過,上岸時又再篩一次。」賴威任如此表示。
做功課(四):魩仔魚不只是魩仔魚
海洋生態系是循環的,魩仔魚在整個食物鏈的底層,其族群量的多寡攸關其他大型魚類的食物充足與否,也關係到漁民有沒有大魚可抓,而這,才是漁民收入的關鍵。
漁業資源枯竭的窘境,從小穿梭魚市場的六年級大盤商莊嘉榮看的最清楚,他認為漁民獲利還是要靠健全的生態系,現在卻是魚愈捉愈少,只好縮小網目,愈捉愈小,利潤也愈來愈薄,若要逆轉這種惡性循環,就是把小魚和小小魚留給大魚吃。
「就算魩鱙的生命周期只有1~2年,人不吃也會死亡,但如果人不去吃,可以讓魚吃。」「留下,可以幫助其他魚類的族群繁衍。」這樣獲利的也是漁民自己,「像黑加罔,體常30cm左右的大尾成魚,一公斤可以賣800元以上,如果是仔魚,一公斤10~20多元,頂多30元。甚至很多底拖網捕上來的,一上岸就直接上貨車當「下雜魚」賤賣,用來當作飼料。「愈抓愈沒有,沒辦法供養這個產業的人口。下面也沒有年輕人要接,真的會被自己害死。」
莊嘉榮四年前從台北回鄉繼承家業的魚市場「三代目」,身為六年級後段班,除了高中大學與出社會留在台北工作的那幾年,其他時間,都跟著祖父、父親在安平魚市場做批發生意,來來去去的漁獲看多了,「當同學下課放學後,我們每天半夜和週末都在顧漁獲」。
莊嘉榮說,對照幼時和現在的漁獲量,真的差很大。「以鯖魚來說,小時候一箱15公斤左右的貨,一天一個盤商可能達到150箱;現在,一個貨主一天頂多收30~40箱。」現在所有貨主一天的量,等於以前一個盤商,所以魚的規格也愈抓愈小,「手掌比一個六,這種大小的魚都抓。」
他在安平魚市常常會接到外縣市魚市調度寄來的貨,漁獲的規格標示不外乎「特大」、「大」、「中」等規格,諷刺的是,「現在寫『大』,都是以前我們認為的中;現在的『特大』,頂多是以前的『中』或『大』。」這種現象讓很多老魚販感慨,「莫怪台灣抓沒魚」。
就算不管大魚,光看魩仔魚的漁獲,「現在很少看到整桶的生貨上岸,安平這邊,一年沒有幾次看得到。」「有時候是別的縣市寄過來,用藍子或盒子包裝好的。這就有可能是冷凍過再解凍,當作生的在賣。」
莊嘉榮認為,社會的觀念真的需要改變,海洋才有救。
「如果把海洋看做片農田,魩仔魚就是這片土壤最基本的養份,魚群就是靠這些小於去維生、茁壯和長大,如果人類只顧一直利用卻不願去灌溉它,養份會被我們榨乾。」
回來做這個事業,也希望自己能做得長長久久,不希望哪一天變成只有進口魚可賣,「那實在沒什麼意思。」「台灣四面環海結果抓不到魚,講給別人聽不是很好笑嗎?」莊嘉榮語重心長的說。
價值選擇:照顧海洋 還可以做更多
讓我們把話題回到小七的魩仔魚御飯糰,從民眾發起抵制獲得的迴響和引起的討論來看,其實有愈來愈多消費者對海洋資源枯竭非常在意,也希望大企業能扮演更多引領消費者意識的角色。
像這次第一個在臉書上公開抵制魩仔魚御飯糰的消費者林琳紋,一年多前看到詹姆士在美食節目「美食鳳味 」上在教煮魩仔魚蓋飯,然後再看到古錐師教煮紅莧菜時,放上一大把魩仔魚還強調其鈣質豐富,就很傻眼。如今,又在7-11看到這驚人的商品,他表達「好失望、好生氣!希望盡可能的讓大家認識相關訊息,從認識開始改變行動,達到環境教育的推廣。」
同樣抵制這款產品的環境教育工作者賴鵬智也指出,7-11未必能從這產品中獲利多少,不需要為此鼓勵消費者食用御飯糰。
可以理解7-11基於契約等因素無法立即下架,但一家企業面臨保育意識消費者的關切時,僅僅用「感謝您的建議、提醒、指導、愛護」等詞彙重複交替使用,而看不出就倫理消費和大眾深入互動的意願,那麼,其所標榜的社會企業責任不過是一本報告書罷了。
至於身為一般消費者的您,在知道魩鱙漁業對海洋資源的風險、知道可以從替代方式取得同樣的營養後,在買與不買的取捨光譜之間,有沒有可能稍稍挪移呢?(系列報導2/2,全文完,請點此閱讀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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