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提草案 東吉居民怎麼說 | 環境資訊中心

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提草案 東吉居民怎麼說

2013年10月03日
作者:澎湖東吉嶼居民

編按:有關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案8月16日由內政部國家公園委員會審議後,決定公開展覽並加強溝通,9月30日是公展最後一天,東吉居民有話要說:

澎湖南方四島-東吉嶼之空照圖,照片提供:營建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一、傳統漁業活動應限本地居民進行

  1. 澎湖南方四島若劃定為國家公園,除遊客將增加外,非本地漁民來此區域磯釣、採紫菜及撿拾螺貝等行為也將增加,若未限定本地居民,漁業資源可能會被過度使用,而失去國家公園保育及維護地方居民權益之原意。
  2. 台江國家公園於特別景觀區中開放當地漁民於特定季節進行既有漁業行為,請於計畫書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中比照台江國家公園,限定本地漁民可進行傳統漁業活動。
  3. 後續辦法中,本地漁民標準需從寬認定。

二、將景觀區中建築用地劃出,改為一般管制區

  1. 我們認為將村民之建築用地納入保留區為嚴重錯誤,國家公園計劃草案不應再沿襲,且提案人等將另案聯合村民請縣府調整修正該錯誤。
  2. 草案計劃應將東及村私有之建築用地,全數劃出特別景觀區,維持原用地權益,以符合海管處強調維持村民原有權益之精神。

三、應許可本地居民採集藻類與野生草本植物

  1. 野生風茹草等植物為本地居民經濟來源之一,應許可本地居民維持原有採集活動。
  2. 計畫書中雖許可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紫菜生長區採收紫菜,然而本地居民尚採收紫菜外之藻類作為食用,應許可本地居民從事原有採集活動。

四、計畫書內容對東吉島有多處錯誤認識

  1. 地名標示錯誤,如石人崎及牛吃水之位置(計畫書草案第7-9頁),造成規劃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
  2. 自然及人文資源調查錯誤:第3-2頁圖3-1 東吉地景點標示錯誤。
  3. 遊憩資源及旅遊活動描述錯誤:(1) 第4-3頁表4-3 「北方台地山凹:東吉燈塔以南之草原上的山溝,是東吉唯一長年有淡水之處」,實際上東吉島上有多處地方長年有淡水。 (2) 第4-9頁表4-8 「東吉嶼菜宅建置在北側陸塊上」 ,北側陸地上並不是當地居民主要耕種之處,請參考附件三之附圖,綠色區域才是農地,也才是菜宅所在區域。
  4. 上述錯誤將造成規劃失當及後續執行問題,應聘請當地居民為顧問,協助更正計畫書圖中的錯誤。

五、落實「鼓勵居住於馬公或臺灣的原四島居民回鄉服務」及「培育生態旅遊操作與導覽的在地人才」

  1.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應視居民實際需求,放寬導潛人員訓練標準,提供相關訓練及培力給有心服務家鄉的居民,有能力返鄉服務。
  2. 計畫書中「培訓當地居民自行組成義務解說員」,建議解說員應為有給職,使解說員成為能維持生計之工作,以落實鼓勵居民回鄉服務之目標。
  3. 計畫書應補充說明培力內容及能提供之相關工作機會。

※ 本文是「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草案)」東吉居民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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