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黃麴毒素風暴吹過後,輿論要求當局注意黃麴毒素影響國人健康,衛生單位已有回響。
行政院食品衛生處長劉廷英指出,現行的黃麴毒素食品安全標準50 PPB(10億/50)是民國66年,根據當時的「現實情況」所訂出來的,換句話說是一項「遷就業者能力」而非真正基於「國人健康」考慮下的產品。
黃麴毒素在美日各國,食品安全都是「零」容許,也就是必須做到機器檢驗不出來的程度。國內糧食的黃麴毒素標準為50 PPB,顯然不合時宜。
劉廷英表示,在調整標準之前,應該先大規模檢視國人暴露在黃麴毒素汙染下的狀況。他說:「我們關心的不只是黃麴毒素而已,色素與其他含毒汙染物或添加劑,也應一併追查。」
食品衛生處日前有一件被擱置的「重點科技方案」──分區普查國人每人每日攝入食物中的毒物含量。這項計畫是擬定食品衛生毒物限量的先期工作,有了這樣的普查,制定出來的衛生標準才有實質意義。
這項計畫是利用問卷,於社區中收集居民在「生活圈」中可能接觸到的食物資料,然後依居民購買習慣,買回食物,打碎拌和,分析各種毒物含量。
所得資料,可看出居民「攝毒」狀況。除了可做衛生標準擬定參考之外,並可依資料擴大流行病學調查,以了解分區居民健康狀況與攝毒關係。
過去我國擬定食品衛坐標準,都是參考國外,然後一訂數年,不曾修改,執行更是時有時無,由於對現實狀況不了解,空有標準,卻無對象也無目標,根本無從努力。
明年將在臺北塞辦「食品對肝臟的影響」研討會,預料將對今後臺灣地區推動食品衛生有決定性的影響。
這次泰國玉米含超量黃麴毒素事件,再度「解凍」臺灣地區幾年來對黃麴毒素的冷漠。這個世界性關心的肝癌致癌因子最近曾在泰國闖過笑話泰國玉米業者不知「黃麴毒素」為何物,卻給「黃麴毒素」弄了一個外號叫「PPB」,他們常說:「臺灣說我們『PPB』含量太高。」
一名學者說:「雖然是個笑話,卻值得警惕,我們是比泰國玉米商比較了解黃麴毒素,但是也好不到那裏去!」
原載民國73年11月2日聯合報第3版
※ 本文轉載自《我們不是天竺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