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10多年的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10日第5度進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審查,由於此案預定地位於保護區,且其中20多筆土地全列為山坡地,是否可以為了慈濟進行個案變更?引起當地居民所組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與都計學者、法律人反彈;而支持的慈濟會員與志工也紛紛動員,正反方民眾合計上百人擠滿旁聽席與走廊,雙方舌戰5個多小時。
「綁架受傷的土地來成就志業!」不但民眾擔憂此變更毀壞生態與造成淹水等災害,學者與法律人更痛批此將成為保護區違法開發的惡例,一再要求「先環評再變更」,並以私人提出個案變更並不合法等由,要求慈濟主動撤案。
在11位委員有7位贊同納入通盤檢討的狀況下,擔任主席的副市長張金鶚自認提出了折衷的解決方式,做出「在不違背通盤檢討的前提下,可優先審議此案」的決議;但反對民眾表示這樣只是在拖延,甚至不過是「過個水」罷了,對此仍感不滿。
慈濟:保護區變更非個案 未獨厚慈濟
此案始於1997年向內政部送出「兒童醫院」的興辦計畫書,並於2005年改為申請「社會福利專用區」。從此進出北市都委會專案小組與大會多次,並在去年11月28日的第9次的專案小組以「兩案併呈」送進大會。
第一方案為建物容積率需降至100%,先通過變更主要計畫,再將細部計畫做環評;第二方案則是併入內湖區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
慈濟在此案規劃內容有社會福利中心、倉儲及急難指揮調度中心、國際志工培訓及發展中心、環保教育空間。慈濟此次送件將修改計畫,包括容積率從160%降為100%、允許使用項目從14組降為9組,並將滯洪沉沙容量從1,312平方公尺增加為3,020平方公尺,甚至以「圖書館、文藝展演、環保教育」等回饋為誘,也大手筆製作影片大談志業。
慈濟強調,該基地早已遭違法填土等破壞,唯有通過保護區變更,才能由慈濟來改善現況,也提出台北市保護區採個案變更方式辦理的總件數高達89件,因此此次變更並無獨厚慈濟。
廖本全:違法變更有先例 不表示可繼續錯下去
但慈濟以《都市計畫法》中的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法規為由,長久以來也引質疑。
「做好事不能在錯誤的地方。」台灣農村陣線成員林子凌表示。反對民眾指出,慈濟為民間團體,根本不具提出個案變更的資格,蠻野心足協會律師陸詩薇指出,依規定只有北市府能提出。然長久以來,此計畫都由慈濟出面規劃、報告,北市府再無法推說是市府接受慈濟陳情而著手變更。
又此案爭議多年,不論是國防、經濟發展或是急迫性,都不適用此法條。雖然北市都發局主秘劉惠雯曾表示,市府對《都計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一向認定從寬,甚至指出農禪寺、法鼓山、慈惠堂等案當時都是用此法條。
陸詩薇駁斥,提出主管機關內政部分明指示應從嚴認定。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更痛斥,不能因為有違法變更的先例,就可以讓違法行為繼續錯下去。
反對方:開發位於山坡地 須先辦理環評
反對方指控慈濟刻意規避環評,雖然在兩案併陳中的第一方案中,以「先通過主要計畫的變更,再將細部計畫做環評」回應;但陸詩薇指出,此案總面積的4.4829公頃,當中20筆土地全位於水土保持法核定公告的山坡地範圍內,依照環評法對開發行為的認定標準中,各類園區、一般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等,只要位於山坡地,開發面積達1公頃以上,就必須辦理環評。
他們更主張,在土地使用區分變更決議之前,就應先辦理環評。陸詩薇找出1998年的都發局局長張景森的言論「欲將保護區變更做其他使用,首先要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才有可能論及都市計畫的變更。」
當地居民洪美惠指出,會議中委員也多提出要顧慮環境容受力,但該地區的環境容受力為何,必非慈濟或哪一位委員說了算,必須經過環評嚴格審核才有依據,而長久慈濟與審查委員會就容積率討價還價也是同樣不合理。對此,當地居民也已在2013年8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北市府命慈濟先辦理環評。
學者:慈濟廉買保護區再變更 儼成台灣地王
曾任前委員的都計學者楊重信也出面發言反對,不但強調對保護區進行個案變更不合理,應先進行全面通盤檢討,若在通盤檢討中評估該地可以解編,他也可以接受,但不能「看到慈濟就轉彎」,浪費那麼多時間來審查。
楊重信更指出,慈濟當初明知該地位於保護區內,還執意要買下,如今引發爭議,若是投資錯誤就該自行認賠,而不該動用所有力量硬要通過。但事實上,楊重信整理出慈濟自1991年來,一再刻意買下廉價保護區、農業區、工業區等後,再進行個案變更,運用這套手段,目前已成功變更了86公頃,根本成為無人可阻擋的「台灣地王」。
慈濟:內湖環境已回不去! 僅有變更一途
除了變更保護區的合理性遭質疑,慈濟的計畫也遭批大有問題。廖本全指出,例如慈濟表示滯洪能力遠高於納莉颱風時,卻避談遠劣於目前的規範。居民李日進也指出,慈濟在報告書中表示已與里民妥善溝通根本是謊言,甚至2005、2012、2014年三個版本都有重大修改,卻沒有重新辦理公聽會、重新公展,程序有瑕疵。
洪美惠更指出,小組主席辛晚教以「會後補充」的方式,在會議紀錄中補充在當時會議並沒有說的話,她認為這是偽造文書。
「保護區能不能變更,並不是看做了多少善事!」民間與學者聲聲呼籲委員會應回歸都市計畫專業來進行審查,而非化身宗教護法。
不過慈濟仍動員志工與會員,提出慈濟長久行善而期待慈濟進駐,並以在地人身份強調水災與慈濟「一點關係都沒有」,且慈濟沒有要挖山,只是改善平地,他們認為不會造成傷害。並表示「內湖已經回不去了」,認為劣化後的保護區無法回復,只有變更一途,甚至指責反對方是「少數、為反對而反對」。
引起「難道慈濟不會做錯事嗎?,這就是傲慢。」的反彈與質疑,認為就算是慈濟也不能不守法。
不需變更保護區 也能做善事
「真正的大愛就是好好保護保護區」廖本全以此言相勸,勸慈濟不能拿現況的不佳當變更的籌碼。當地青年劉德正反問,「計畫中哪一項非得在那塊地不可?」指慈濟不能以綁架受傷的土地來成就志業。
反過來說,慈濟要繼續做好事,仍有其他方法,例如另覓用地。洪美惠便指出,廣慈博愛院的用地是社會福利用地,如果都發局計畫把廣慈的一半變成商業區,表示都發局認為社福用地過多,但此時卻又要變更保護區成為社福用地。此般一邊削減社福用地、一邊變更保護區增加社福用地的作為,根本是精神錯亂。(編按:洪美惠發言,於2014/4/16本人澄清後修正)
若慈濟仍希望在該地區行善、保護環境。在不擴建、甚至只要將規模限縮至5,000平方公尺以下,便可不需變更保護區,慈濟現在隨時可拆除柏油與鐵皮屋,兩件事不需綁在一起。更有民眾提議,慈濟可以將該地回復原狀,設立水保公園,也將得到環保的美名。
兩位市議員在今日對此案表達意見,李彥秀認為,民眾當然有權利申請變更,但委員應該以專業進行評估,以人民身家財產為前提來討論,盡快做出結論。高嘉瑜則批評,此案以「環保名義將保護區開腸破肚」,是殺雞取卵。
審查委員:藉此通盤檢討內湖區土地利用 為市民之福
面對反對民眾砲聲隆隆,此案小組召集人辛晚教仍強調「此案有公共利益,符合北市府的政策。」更強調以他長期為台北市都計服務的經驗中,個案變更的案例相當多也也有合理性。
但委員紛紛自清「我不是大護法」,表示慈濟引用都計法第27條的確有適法性的問題,11位委員當中,有7位支持進行通盤檢討,多過支持個案變更,或是表示要求慈濟不要擴大規模,將面積維持5,000平方公尺以下,便不需再進行保護區變更。
例如李永展與張桂林表示,從慈濟的計畫看不出為何非要在此地、或是為何一定要是這麼大的規模、甚至100%的容積率,他們更認為慈濟想要改善目前志工的環境是隨時可做的,並不需要為此變更保護區。李永展更強調,藉此機會為台北市或是內湖區進行通盤檢討,將是市民之福。
北市都發局也表示,其實內湖區通檢的書圖幾乎已備妥了,這個月底或是下月初就可以開始公展。擔任主席的副市長張金鶚提出,「在不違背通盤檢討的前提下,可以優先審議此案」,自認是對這個爭議多年的案子提出折衷解決方式,也成了會議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