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修文

  • 調查及其不滿──對小林村致災原因調查報告的評論

    調查及其不滿──對小林村致災原因調查報告的評論

    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小林村致災原因的調查報告終於在最近出爐,不出所料的認為與越域引水無關,而將其全歸諸於大雨。也不出所料的引起災民以及關心本案的民間人士的極大不滿。更不出所料的是公共工程會認為科學數據在其手上,完全不怕民間要怎麼搞,也不理會他人的質疑點,已經是一副交差了事的態度。綜觀臺灣近年來幾次重大爭議,其模式難道不都像這樣--不像是在爭論,倒像是在喊話,比較誰比較大聲。這種現象當然令人不滿,但是形成這種現象,受託付運作公共事務,擁有最多資源的政府責無旁貸。雖然公共工程會很熱心的把記者會先開了再說,但其實詳細報告還沒有真正公佈,目前也只能看到一份50幾頁的簡報檔,也只好就這份簡報發表評論。

  • 河川治理應有的準則

    河川治理應有的準則

    這幾年來,台灣可說是卯起來進行水患治理,全島除了中央管河川外,目前已經有35條縣市管河川,235個區域排水正在進行全面的整治(對於中央管河川也不用擔心,它們平時就被一整再整)。至於整治的目標呢?臺灣地區的馬英九先生說得非常清楚:「不淹水」。然而如果由整治的法律依據,也就是「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的立法宗旨來看則是:「為加速治理易淹水地區水患及治山防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並保育優質水環境,特制定本條例。」因此廣義的河川生態環境的維護也算是法案的目標。即使有了明確的目標,但達成目標可能有很多種方法,倒底要採用那種方法,就需要一定的準則。當然大部分人心中的準則就是效益:花錢越少,目標達成率越高越好。不過政府的一些重要的職能中,並非全以效益為考量,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為維護憲法所賦予個人的權利,並不能以效益去計算。這也是為何 Rawls 的正義論之中的第二原則(效益原則)必需在

  • 石門水庫嚴重淤積問題 亟需立即因應

    石門水庫嚴重淤積問題 亟需立即因應

    在今(2008)年11月7日「石門水庫整治效益公聽會」舉辦之前,一直認為石門水庫面臨最緊急的問題在於原水濁度不斷升高,不過在會中看到了一些新的資料,終於領悟到嚴重的淤積直接而立即的威脅到石門水庫的生存,而目前的整治方式不足以因應。在特別條例僅剩3年和一百多億的經費的情況下,應當專注在淤積的減低。更何況淤積的改善很有可能對於濁度也有所助益,因為許多人認為水庫底泥的問題會使濁度更不容易下降。如果再加蹉跎,等到石門水庫報銷,那就只有再興建另一個水庫(也許這是為何水利界並不著急的原因,他們應當很想再建個水庫吧,立刻會有一大筆經費以供運用),屆時不但是一場生態浩劫,許多原住民的家園又要被侵奪,只會留下石門水庫集水區中一大堆不再有用處的防砂壩張嘴恥笑 (注意看防砂壩像不像大笑的嘴形) 臺灣的學者,立委以及公民對於整治效益的評估和監督是多麼的無知和無能。

  •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周年記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周年記

    事件的開端 2005年初,民進黨政府決定投入大量的資源來應付臺灣最常見的水害時,引起當時反對黨國民黨的抵制,然而當立委們對於資源的分配方式取得共識後(很多人用分贜來容形這個過程),終於在2006年進入了立法程序,環保團體瞭解到這種粗糙而倉促的法案和執行方式,很可能對臺灣的環境造成恆久性的傷害,開始集結起來反對。2006年3月於全國性的河川NGO會議中,由綠黨倡議,社區大學以及環保團體共組了「1410大禹治水聯盟」,希望能將過去以圍堵以主的治水方式,改變成以疏導方式並引進與水共存的概念。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及突然間冒出來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當時正在立法院審查之中,因此大禹治水聯盟一開始就投入國會遊說。雖然在龐大利益共構的結構下,無力阻擋法案的通過,但是也成功抵制了免環評條款的加入,且在附帶主決議中要求執行機關舉辦聽證會,並須在提出預算前進行效益評估。

  • 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 環團監督第二階段預算合理性

    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 環團監督第二階段預算合理性

    為解決2001-2005年期間,多次風災造成石門水庫原水濁度飆高引發的缺水危機,立法院2006年1月13 日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第一階段(2006-2008)計劃即將屆滿,經濟部水利署日前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第二階段方案內容。 在上週(8月5日)召開第11次「石門水庫工作小組會議」上,除了討論通過將向「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推動小組」提出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的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同時也聽取台經院對於整治效益評估的初期報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則報告其所進行的生態檢核表的進度。會中並且決定爾後各工作分組召集人改由官方代表出任,原先擔任召集人的學者均改任顧問。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希望退出整治計畫的原住民委員會,在原住民團體以及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等關切之下,在第二階段計畫中持續編列約1.5萬元的經費以維持復育團的運作,並且在工作小組召集人水利署副署長楊偉甫的提醒

  • 在大雨過後--從卡玫基水患看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的一些盲點

    在大雨過後--從卡玫基水患看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的一些盲點

    7月18日的卡玫基颱風在台灣中南部造成了嚴重的水患,也暴露出目前正積極進行中的易淹水地區整治計畫一些問題。一般人最好奇的是倒底耗費數百億經費的易淹水地區整治計畫的成效如何?其治理到底有沒有切中問題的核心?假如淹水情形還是這麼嚴重,那麼整治計畫是否有些盲點存在呢?整治工程的問題附表是根據這幾天媒體密集報導以及分析這次卡玫基所造成的水患內容所整理而來,淹水原因當然只是初步判斷,期待水利署在詳細調查後能把真正的原因公開出來。在附表列出了21個災情比較嚴重的區域,其中有九處並不在這次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內,有四處還在規劃之中尚未進行整治,有五處工程進行中而還未完成。

  • 從整治率看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保育治理的成效

    從整治率看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保育治理的成效

    在這一次的石門水庫整治計畫中, 所要達成的目的主要有兩個:其一為降低颱洪時水庫的濁度,以免影響供水。其次則是減少淤積以延長水庫壽命。在降低濁度方面,過去數十年來上游集水區一直在進行保育整治,但正如1996年賀伯颱風以來所顯示的狀況,只要遇到極大雨量,濁度還是會上升。因此在這次整治中,對於濁度問題的處理方針主要以水庫上層取水和下層排砂來解決。而集水區保育治理的目的便集中於降低淤積,在這方面,通常使用整治率來代表其成效。 整治率是由日本早期提出來的觀念,其計算的方式為先設定出一個理想狀況下的最小土砂下移量(Qsp),再以歷史資料推算出在沒有進行整治時會下移的土砂量(Qso),這兩個量的差值就是整治所能減少的最大土砂量。接著再算出前述沒有進行整治的平均下移量(Qso)和整治後實際上測到的歷年平均淤積(Qs)的差值,以表示整治行動實際所減少的土砂量。這兩個差值的比值就是所謂的整治率(=(Qso-Q

  • 石門水庫集水區二階工程將展開 環團密集會勘監督

    石門水庫集水區二階工程將展開 環團密集會勘監督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自去(2007)年開始參與石門水庫整治計畫後,在與各機關協調的過程中,常常遇到某些工程已經發包進行之後,才發現其對環境的破壞太大,但在此時受限於合約以及工程計畫,很難再進行大規模的修改。因此特別在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實施之前,與水土保持局商談就第二階段執行計畫規劃中的工程,選定40幾處環境較為敏感的區域,在細部規劃之前就進行會勘,雙方共同商討其工程的必要性以及工程的最適規模。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並邀請學者與原住民團體參與會勘行程,目前已進行過二梯次四天二十幾處地點的會勘。該聯盟與水保局在摸索過程中,並逐漸暸解對方的立場和想法,對於將來規劃的方向也得到幾點共識。

  • 石門庫區治水工程 開放民間參與評鑑

    石門庫區治水工程 開放民間參與評鑑

    為促使石門水庫的治理能更為完善,並符合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中重視環境生態的治理精神。由數個重要的民間NGO團體組成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特別組隊參與了由石門水庫整治計畫中的集水區保育評鑑小組所實施的第二次評鑑作業。而為尋求能在評鑑作業中,進行積極有效的參與,聯盟先後於本年1月16日拜會評鑑小組領隊水利署楊偉甫副署長,1月21日拜會評鑑委員汪靜明教授,也都得到非常善意的回應,受邀全程參與評鑑作業,並且提出建言。評鑑作業的實施,主要是為了評估整治計畫,以確保保育治理之實質績效。而由工作小組成員以及專家學者等組成評鑑小組,其評鑑項目包括:規劃設計、生態保育、保育治理成效、協商機制等等。主要的程序為首先為簡報及評論,接著是現場勘查,最後則是檢討與總評。此次評鑑的評鑑委員分別為領隊水利署楊偉甫副署長,副領隊公共工程會李孟諺副處長以及委員汪靜明教授,范正成教授,楊錦圳教授以及鄭皆達教授。整個作業

  • 防砂壩對石門水庫淤積無效益論

    防砂壩對石門水庫淤積無效益論

    我們認為過去在石門水庫所建不計其數的防砂壩以及攔砂壩等等,對於石門水庫的淤積防治是沒有效益的。而這裏所稱的效益僅僅嚴格的指涉經濟上的效益,一點也不涉及興建防砂壩所需要付出的慘痛生態代價。我們的論述也不是糊模的宣稱防砂壩是零存整付(如蓋再多防砂壩水庫難活化所稱的),相反的是認為防砂壩什麼也沒有存到。 我們也不想去爭論在岩層脆弱的情況下,用一個有超大集水區面積,原本設計用來灌溉農田的水庫,將其水資源轉移用來大量供應民生以及工業用水的這種政策想法,是否需要做根本的改變。我們所宣稱的是防砂壩對於減緩石門水庫的淤積一點也沒有幫助,即使可能有一點點的助益,在經濟效益上遠不如直接在大漢溪下游接近庫區的地方進行疏濬。

  •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與水保局展開會談 雙方達成多項共識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與水保局展開會談 雙方達成多項共識

    由數個民間團體所組成、長期以來關心治水議題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12月6日前往新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一工程所,與自南投的水保局官員面對面溝通。雙方對於資訊公開以及針對工程所造成生態環境影響如何建立民間監督機制進行討論,希望避免過度工程整治而破壞生態環境,例如石門水庫上游整治第一階段一些案例。 由自然步道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綠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綠色陣線等核心團體和其他相關團體所組成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自上個月起對於石門水庫第一階段整治的現場展開廣泛的現場勘查。聯盟成員發現,包括寶里苦溪、匹亞溪、蘇樂橋等地的大型工程對現場環境產生了莫大的破壞。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型的工程時常看不出必要性,多數的野溪都被加上防砂壩或者固床工的工程,雖然工程單位認為這樣可以穩定河床,但是聯盟認為崩塌才是淤積的主要來源,過度的野溪整治對於解決淤積問題並非治本之道。聯盟所揭露的這些問題

  • 從治水計畫 看生態工程與環評制度新契機

    從治水計畫 看生態工程與環評制度新契機

    生態工程推廣多年以來,雖然得到了不少的成果,但是也有一些被人詬病的地方,這當然是任何一種新的事物推廣都會面臨的現象。最重要的問題還是要如何取得一般人的信賴,使人們願意將自己周遭環境的改善委托給這種工程,這才是生態工程要能深化的最關鍵的要素。生態工程要取得一般人的信賴,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雖然大力宣傳很重要,但若沒有許多實質成果的支持,宣傳效果不可能持久。以一個年輕的技術,卻比成熟的傳統工法要求更全面的考量,其成本的提高,失敗案例的產生,大概都是不可避免的,那麼生態工程的技術要如何取得進展呢?自從17世紀初英國皇家學會和法國的法蘭西學院成立以來,一直到18世紀下半的工業革命,人類不知發展了多少種技術和知識。對於技術的改良也早有一定的瞭解,根本上還是在於公開的辯證以及激烈的競爭。公開的辯證對於科學和技術的重要性自不待言,而激烈的競爭更是使得技術進展得以加速的主因。不過並不是任何事物都會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