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文化平等 太魯閣族上凱道:還我原住民族狩獵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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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文化平等 太魯閣族上凱道:還我原住民族狩獵權

2016年08月01日
本報2016年8月1日台北訊,林倩如報導

今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總統蔡英文將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而上週六(30日),30多個部落、300多位太魯閣族(Truku)凌晨遠從花蓮北上,集結於自由廣場,烈日驕陽下遊行前往凱道,向總統府遞交陳情書,提出以下三個訴求:還我民族尊嚴與文化平等;還我狩獵權;修正《國家公園法》,落實共管機制。

由花蓮太魯閣族成立的還我原住民族狩獵權自救會要求,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國家公園法》,實施實質共管,逐步推動自治,以履踐憲法及兩國際公約所揭示的人權保障理念。

還我狩獵權遊行。攝影:林倩如。

還我狩獵權遊行。攝影:林倩如。

還我狩獵權遊行。攝影:林倩如。

還我狩獵權遊行。攝影:林倩如

族人全部往這裡來 拒絕文化治理

太魯閣族為狩獵民族,將狩獵行為稱作Maduk,其完整意義為狩獵文化,然多年來狩獵污名化,原本備受尊重的獵人被視為罪犯的判刑案件不計其數。

例如,秀林鄉大同部落耆老劉阿欉,2014年在自己土地上放陷阱獵到山羊,依循Gaya不成文律法把獵物烤乾後帶回,途中遭舉報違反《野保法》,原已罹癌的劉阿欉飽受偵訊煎熬,2015年1月判決判刑六個月確定,不久後在10月抱憾而終。

同樣是在2015年10月,在感恩祭(Mgay Bari)期間,清水溪流域四位太魯閣獵人為祭典上山合法狩獵,被銅門檢查哨員警盤查逮捕,眾目睽睽之下被移送花蓮地檢署,祖先的禮物(獵物)曝曬腐敗,更嚴重觸犯太魯閣族的禁忌,引發族人憤慨,11月赴花蓮縣警察局抗議,終於今年4月獲不起訴確定。

7月30日的凱道上,眾人沿途高喊著「還我狩獵權」(Mowsa Nami Maduk),自救會會長帖喇.尤道痛斥「我們打獵是為了生活,不是為了業績!」他嚴正表示,過去族人依《原基法》第19條進行狩獵,往往被移送法辦官司纏身,甚至在族人面前被戴上手銬腳鐐,踐踏尊嚴侵犯人權、文化權,「山林是我們的母親,而獵人守護土地、山林、動物,狩獵是我們的傳統生活,是我們的文化信仰,絕對不能忘本,狩獵不是盜獵,乃光明正大的行為。」

「南島民族的原住民才是這塊土地真正的主人,我們理解生物多樣性的豐富,反倒是侵入者帶來生態浩劫,亞泥把山挖空得很難看,誰才是真正的破壞?」帖喇.尤道控訴,國家、主流社會自恃文明一方,不認識原住民文化任意妄稱野蠻,先是將此思想框架藉惡法強行加諸於原住民身上操作文化迫害,又與《原基法》衝突之法令、子法修訂牛步,政府公然違法怠惰,漠視《原基法》之原住民族文化基本權,「對歷史不正義的道歉,期積極回應並須具體作為。」

還我原住民族狩獵權自救會會長帖喇.尤道。攝影:林倩如。

還我原住民族狩獵權自救會會長帖喇尤道。攝影:林倩如

儘速修正《國家公園法》 促進實質共管

銅門村村長葉清賢表示,該還給狩獵一個空間,如今從事狩獵卻偷偷摸摸像小偷一樣,不是被判刑便是罰款,文化因此流失,強調族人不可能一天到晚毫無節制地打動物,禁獵已久、應當協商修法,訂立一年1~2次(除夏天繁殖季)狩獵期來遵守,「總統說要道歉,狩獵權關乎民族尊嚴,就是真正的機會。」

同禮部落自然生態自治協進會理事長黃文立說明,1972年制定《國家公園法》,1986年未經族人同意,把太魯閣族傳統領域立霧溪上中下游峽谷地區,劃設入國家公園,再以法律限制族人在傳統領域採集狩獵,「沒有在裡面生活的人,根本不瞭解人與自然相處的平等權。」

為保障今年Mgay Bari能順利進行,他要求檢討共管機制缺乏實質共管權的現況,太管處應儘速召開「資源共管委員會」,將原住民狩獵權與資源使用主權列入首要議程,並提出具體措施。

同禮部落自然生態自治協進會理事長黃文立。攝影:林倩如。

同禮部落自然生態自治協進會理事長黃文立。攝影:林倩如

山林智慧 繫存教育永續

來自加灣部落的金清山耆老,用族語召喚祖靈(Utux)進行祈福儀式後,自救會推派數位代表進入總統府陳情,等待的同時,族人則以短講、歌舞分享。就讀東華大學原民院民族事務與發展所、來自道拉斯部落的部落青年Acing Quru表示,近期花了兩個多月拜訪秀林鄉100多位獵人做記錄,多數60歲以上明顯斷層,以前獵人文化興盛迄今凋零,他們反問我:狩獵重要嗎?聽了令人難過,污名化導致青年無法學習傳承,政策確實需要改變。

而就讀東華大學文學院唸口傳文學、來自秀林部落的部落青年Tunux Wasi說,反思自己在外地求學,對部落文化相對陌生甚有過排斥,近兩、三年回部落接觸到一些文化工作者才開始追尋文化復振,發現傳統文化被遺忘、邊緣化乃至滅村的危急,「光今年就有26位族人被保七總隊逮捕,但他們仍堅持不放棄狩獵文化,對年輕人如我衝擊很大。」

來自富世部落的伊祭.達道,50幾歲的他刺著額紋,八、九年前下定的決心,「我跟刺青師父要求,見血方見深刻。祖傳的文化,傾力去保護。」

到場聲援的法扶基金會台東分會陳采邑律師亦就從司法院網站上搜尋得來的案件彙整資料(2004.1~2016.6)表示,259件當中241件獲判有罪,比例之高,「每個月都有人被抓,判決中充滿不少歧視用語,對原住民傷害很大,司法系統亟需變革,正視其特殊性,涉及傳統慣習案件應特殊處理;族人多放棄做文化抗辯,更顯示出對法律完全不信任。」未來實施《國土法》相關衝突勢必更多,呼籲狩獵除罪化的議題需要更多人持續關注。

針對族人訴求,30日下午原民會發出新聞稿回應,為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原民會與內政部已在研修《國家公園法》,在未完成修法前,將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2項規定,協調內政部達成共識後發布解釋令,以保障族人狩獵權利。

此外,原民會正檢視研修《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未來會把傳統領域土地及自然資源共管機制一併納入草案,以符合族人期待。

來自加灣部落的金清山耆老,用族語召喚祖靈(Utux)進行祈福儀式。攝影:林倩如。

來自加灣部落的金清山耆老,用族語召喚祖靈(Utux)進行祈福儀式。攝影:林倩如

來自秀林部落的部落青年Tunux Wasi。攝影:林倩如。

來自秀林部落的部落青年Tunux Wasi。攝影:林倩如

把還我狩獵權陳情書送入總統府。攝影:林倩如。

把還我狩獵權陳情書送入總統府。攝影:林倩如

來自富世部落的伊祭.達道。攝影:林倩如。

來自富世部落的伊祭.達道。攝影:林倩如

來自道拉斯部落的部落青年Acing Quru。攝影:林倩如。

來自道拉斯部落的部落青年Acing Quru。攝影:林倩如

等待的時候,短講或歌舞。攝影:林倩如。

等待的時候,短講或歌舞。攝影:林倩如

作者

林倩如

唸的是跨領域藝術和社會發展,而仰望著山野、也想奔向大海,書寫、行動、環境、多元差異文化,追求自由的移動,深邃回應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