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教授」書上有寫! 南鐵案都市計畫將重審 自救會籲內政部長辦聽證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葉教授」書上有寫! 南鐵案都市計畫將重審 自救會籲內政部長辦聽證

2016年08月05日
本報2016年8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面對南鐵東移案極可能在下週二(9日)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闖關,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與聲援團體5日上午前往內政部大樓門前,向部長葉俊榮喊話,要求內政部先為此案召開「聽證會」。

民眾將葉俊榮就任前才出版的新書封面貼在內政部鐵門,說要提醒部長葉俊榮記得法學教授葉俊榮的主張,以聽證會來充分辯論此案的必要性與公益性,也才是落實憲政並符合自己身為學者時的見解。

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都委大會下週9日再戰 限縮發言「僅一人」

內政部大門與門牌遭自救會民眾貼滿葉俊榮著作封面。攝影:賴品瑀
內政部大門與門牌遭自救會民眾貼滿葉俊榮著作封面。攝影:賴品瑀

由於當都市計劃通過後,此案便將啟動土地徵收的程序,因此都委會可說是最關鍵的關卡,在上週7月26日的都委會第879次大會時,第二度進行審查的台南鐵路地下化案在民眾的不斷抗議下流會,當時會議主席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裁示延至8月9日的第880次都委大會續審。

但民眾日前收到開會通知時,卻發現都委大會對於9日舉辦的第880次做出不同以往的規定,限制每個團體列席代表人數只能有1人,遠不及慣例的5人。「根本是戒嚴」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發言人陳致曉痛批,認為新政府號稱最會溝通,卻比先前的馬政府更管制人民的意見。

自救會批花敬群 說好的程序正義變包庇

但出面接受陳情的內政部都市計劃組組長陳興隆只回說將「謹慎處理」,是否先停開都委大會、是否舉行聽證、是否撤回只能一人代表發言的規定等問題,卻全推說「不是我能決定不是我能回答」。陳致曉表示,他們將會據理力爭,已有心理準備可能面臨警方驅離等,他們雖不會暴力相向,但也絕對不會服從。

陳致曉指出,花敬群在6月時曾經表態,認為南鐵東移案「程序正義非常重要」,因此承諾舉辦「具備聽證精神」的擴大小組會議,也將「盡力協助居民取得政府公文與資訊」,強調「擴大小組會議不預設立場,若未釐清真相可繼續召開」,但如今不但限縮民眾進場發言,說好要給的相關文件39份只給了7件等,根本自打臉。 陳致曉更批,在先前的會議中,花敬群以包裹議題、限制各議題只能問一次、限制發言時間等作法在包庇台南市府,甚至說出「官方都有說明,只是你們不接受。」的話,縱容官員迴避民眾的提問。

葉教授新書大談憲改 葉部長淪「阻礙憲政落實的僵化官僚」?

陳致曉拿出葉俊榮上任部長前,四月才出版的新書《The Constitution of Taiwan: A Contextual Analysis》,指出身為法學學者,葉俊榮在其中提出了「台灣的憲政改革乃是由街頭的公民運動與廟堂的大法官釋憲一起推進」、「僵化的政府系統是阻礙台灣憲政發展的原因之一。」等主張,而如今南鐵的都計審議程序涉及土地徵收,陳致曉向葉俊榮喊話,應該依行政程序法辦理行政聽證,怎能在仍有爭議的狀況下逕送大會決議。這不但沒有落實憲政,更反成「內政部本身就是阻礙憲政落實的僵化官僚」的糗樣。

大法官廖義男新書:現行徵收未保障居民參與程序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也帶著大法官廖義男所著《土地法制度論集》,巧的是此書今年一月出版也算是新書。其中亦提及「中央主管機關於決定徵收之審議,並未保障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參與程序」的現況,廖義男書中指出現行的公聽會形式並不等同於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參與程序表示意見的機會,然現行法卻並未明文保障被徵收土地所有人參加程序權利的規定,因此現行規定並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聽證就是我們所缺的。」徐世榮強調自救會絕非無理取鬧、民粹,他們是一次一次的在提醒政府,應該給當事人公平參與的機會,跟政府機關平等的地位,在充分的資訊下進行充分辯論的機會。因此對於都委會把9號的大會設計成1位代表發言、1人3分鐘感到非常失望。
「聽證會確認了必要性公益性後,真該徵收就徵收,政府為何不願聽證?在怕什麼?是怕之前都在說謊被發現嗎?」徐世榮批。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朗讀大法官廖義男著作中對現行徵收程序的檢討。攝影:賴品瑀。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朗讀大法官廖義男著作中對現行徵收程序的檢討。攝影:賴品瑀。

律師:南鐵案聽證要在都計通過前 否則淪背書

協助自救會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易廷更表示,南鐵案並不能等到進入徵收程序才開始辦聽證會,因為此案就是要實現都市計劃,所有重要的事項都會在都委會做出決定。因此,若不在都委會這個環節釐清徵收是否可行,那麼後續徵收程序才聽證的話,就只是淪為背書,若真是在聽證會翻案了,則又是白費了先前的社會資源,消耗了政府與民間。

蔡易廷表示,這樣的訴求當然有法律依據,從釋憲文來看,709、739號分別認定都市更新與市地重劃都應該舉行行政聽證,相較前兩者尚須取得居民同意,不需取得同意的土地徵收對人權侵害更為嚴重,當然更需要行政聽證。

陳致曉指出,自救會已經整理出11大爭點,從官方自己的書件中尋找證據,要指出東移案並沒有比原軌施作有利,包括徵收較多的私有地、拆較多的房子、花更多的經費徵收、不能維護已是古蹟的台南車站,更因為需拆除開元路、東門路陸橋與中華東路陸橋進行拖底工程,造成交通黑暗期,甚至危及公共安全等,必要性與公益性都有待在聽證會充分辯論。

捐款支持環境資訊中心,加入打造優質環境媒體的行列!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