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聯合報記者所寫的「丹大林道挑戰越野車友極限」一文,忽然間內心又激動不已,想到在寧靜的溪谷,一輛輛吉普車風馳而過,輾碎了脆弱的溪岸,留下一道道車痕,不禁要在此表達我個人的意見。
常常和許多朋友聊天時,都會聊到相同的經驗。每每看到那些坊間吉普車隊,在山林裡肆無忌憚的衝撞,再加上媒體記者的報導,都令我感到十分難過。還記得小時候教科書上寫著,有個人拒絕坐轎子,因為,他認為人有兩隻腳,為何要變成四隻腳?(因為,轎夫一前一後,加起來正好變成四隻腳)。令我聯想到這些四輪的野獸們,正在我們的山林裡、溪澗裡、海邊、礁岩上,用著四顆巨輪,輾碎了無數的生命。但這些車友們卻在事後圍成一圈,喝著啤酒,訴說著種種的驚險過程,比較著誰曾在那裡掛車,誰又如何去救誰…等等。美好的情誼,伴隨著一輛輛沾滿著泥巴的吉普車,載著夜色而歸,留給土地的只有破碎及死亡。這真是人世間最荒謬的場景了!
我至今仍難以理解這些瘋狂的行徑,為何越演越烈?難道一條美麗的溪澗或林道,不能用雙腳去細細感受,不能用雙手去掬取那透沁涼,不能用身體去感受那熾熱?而非得要開著一輛吉普車才行?在難得的假日裡,這些朋友們其實只是從家裡或辦公室的四方盒中,進入到另一個吉普四方盒子裡而已。與其說去親近自然,其實在不知不覺當中,開著冷氣,聽著音樂,拿著無線電,那有時間去體驗什麼呢?就某個角度而言,跟在家中玩著電動玩具的賽車遊戲沒什麼兩樣吧。
此外,媒體也要負連帶的責任。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用著一堆名詞堆疊出前後予盾的段落。例如從那篇報導中,就可以看出該記者對於保育及永續的理解是跟我十分不一樣的。例如文中提到這些車友們在卡社溪釣著虹鱒,小於十五公分的他們都放回,以確保資源的永續利用!這原本是一件美意!無奈,台灣怎麼會有虹鱒呢?這外來種的魚是如何入侵台灣的溪流?農委會又在做什麼?怎麼會沒有人管理?對此,個人感到十分的不解。在我的觀念裡,我倒寧可這些車友,本著他們在河床上輾過來輾過去的豪情壯志,或是利用這些時間,把這些魚全部釣光吧!讓台灣的溪流回歸原本的面貌,保護原有的本土魚種。
我十分肯定這些車友們,基於對自然的共同喜好,願意在車後掛著垃圾袋,協助山林的清淨。但也懇請這些愛好吉普車越野的朋友們,請適可而止,並再次提昇大家對自然的尊重。我們無從限制大家到野外玩耍的權利,但請盡量在產業道路或林道上,不要再下到溪谷中,或試圖闖進充滿林蔭的小徑中。試著用你們的雙腳走一段路,尊重其他正在享受原野寧靜的朋友們,也尊重那些脆弱的地形,以及土地上的生命。用騎士的精神來尊重自然,而不是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