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10年掃貧計畫首階段落幕 成效不顯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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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10年掃貧計畫首階段落幕 成效不顯著

摘錄自10月16日中央社曼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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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從1996年以來,提出掃貧計畫,2006年第一階段即將結束,然而成效並不十分顯著。根據10月16日在曼谷公布的報告指出,被視為低度發展的國家,仍需要持續的掃貧,其中在東南亞就有了寮國、緬甸、柬埔寨與東帝汶4個國家。

聯合國掃貧計畫第一階段的10年計畫,從1997年到2006年,在各非政府組織的協助下,雖然有些效果,但並不顯著;根據聯合國發展計畫指出,聯合國所定義的貧窮人口中,有4成的居民,約25億人每天的生活消費低於2美元,而在最富有的國家前10名,總收入佔了全部的54%,貧富差距甚大。

在第一階段計畫結束之後,仍有50個國家需要繼續掃貧,包括了緬甸、寮國、柬埔寨與東帝汶4個東南亞國協會員國。 緬甸勞工每天的收入只有1.5美金,比較起泰國的每天最低薪資為3.5美元,相差逾1倍,不過在緬甸軍政府公布的資料中,從1997年到2000年,緬甸的國民所得增加了10.9%。在50個低度發展的國家中,緬甸排在第32位,其國內7成人口是農民,而由於政治孤立問題,緬甸也很難獲得國際援助。



美國中央情報局的資料顯示,東南亞國協10個會員國的每人國內生產毛額以新加坡的2萬8千1百美元最高,汶萊的2萬3千6百美元居次,泰國以8千3百美元名列第4,柬埔寨、寮國、緬甸與東帝汶是東協10國最後4名,每人國內生產毛額分別只有2200美元、1900美元、1700美金與4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