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竹縣文化中心舉辦2006生態工程博覽會「道路邊坡及崩塌地整治生態工程研討會」上,觀察家生態顧問公司總經理黃于玻,將過往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編撰道路生態工程研究報告,以及實際進行道路生態調查的經驗,說明道路工程的生態調查內涵,以及其效益評估。
黃于玻首先定義道路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傷害,他認為,道路就像一把鑰匙,打開大自然的門,讓人類得以進去豪取掠奪。而交通工程與其他工程最大的差異在於,多數的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較可收斂的,例如工業區完成後,其周遭環境可能會有一段改變期,然後逐漸穩定。然而交通建設的性質是發散的,尤其道路開發後的衍生開發,更是難以控制與預料。
因此,在道路開設之前的生態調查與評估非常重要。黃于玻表示,以往我們最常看見的便是將生態資源豐富之處,作為大工程開發之處,由於土地徵收問題解決不易,因此未被開發的地方,往往成為工程開發的首要考量之處,然而卻因為如此,我們常將生態最好的地方犧牲掉了。
由此,更凸顯在道路工程開發之前,進行全盤生態調查評估的重要性。黃于玻表示,針對工程所要求的調查,一定要與設計有關。假設已經完成路廊的規劃與設計,再進行生態調查,以補償的最後手段來彌補工程對生態的傷害,是最小尺度的作法。對於保護生態最好的作法,應從大尺度的規避生態地雷開始,然後進行路廊選擇,再就小尺度的生態破壞進行補償。
黃于玻認為,由於生態人員與工程人員的思維模式不同,在生態調查中,生態專業人員提供的報告,須以工程人員能夠了解的方式來說明和建議。應讓工程人員了解生物生存的條件,而不只是有哪些生物存在於調查範圍內。在做生態調查時,先文獻蒐集,並且進行諮詢會議,找專家學者諮詢,到工程預定地去觀察與了解。
他建議,生態人員應把生態敏感地帶標示出來,說明應保護的對象為何,讓工程人員在規劃工程時,能迴避即盡量迴避,並且提出工程進行時有益生態的建議,例如綠化植物選擇、生物通道的設置、燈具的考量等等。不過,對生態條件最好的方式,卻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很可能經費上、工程時間上過多的付出,在經濟效益上未必值得,因此他強調工程人員與生態人員必須充分協商,最後選擇最好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