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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監督六輕 不要再放水

農業首都與其強制封井,治本之道應是責成六輕提出減產方案

2007年01月31日
作者:張恆嘉(台灣永續聯盟秘書長)

民國93年1月19日,環保署公告「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載明該案有條件通過環評,惟開發單位應積極推動各項改善措施,於審查結論公告日起3年內,將合計用水總量減至原核定量25.7萬噸/日。若有違反,將受30萬至150萬元罰鍰,如果不能即時改善,得按日連續處罰。

而今,主管機關該著手驗收六輕承諾,準備開罰單了。

六輕歷經3次擴建,每一次實際用水量均遠超過其核配量。當初工業局設下每日25.7萬噸的總量管制,自然是考量台灣全區及雲林地區水資源的有限性。在供水配額無法滿足需水量的前提下,六輕仍然一再超限擴建,追求企業利潤無上限。

「水流到海裡也是浪費,不用白不用」,這種迷思全然枉顧生物多樣之價值。例如研究單位曾在濁水溪口發現的中華白海豚,牠們需要鹹水、淡水各半的水質環境。人類壟斷天然水資源,用以滿足企業的欲求;相較而言,失去河水的海中生物,卻被剝奪了生命的基本要件。

依據六輕自己提供的資料,目前勉強將4期總用水量降至每日40.4萬噸;供應雲林和南投兩縣全民所需還綽綽有餘。在日前報導中南投地方代表便質疑,集集攔河堰的水拼命往下游的六輕送,水源地南投縣卻苦於無水可用。

加上高鐵啟動後,雲林的地層下陷已然事關全國用戶安危,只見矛頭全都指向農民賴以維生的水井,未聞有人檢討地方用水大戶六輕。因應高鐵帶來的噪音迫害,苗栗縣政府率先以其違反環評承諾為由開出高額罰單;桃園縣和雲林縣也考慮跟進。

請主管機關不要成為財團的共犯,對失信於人民、失信於土地的惡執行徑,應確實執法,替全民大監督、大開罰,不要再對六輕大放水!

我們的訴求:



1. 環保署應及時發揮督察之責



2. 地方政府拿出對高鐵主動出擊的魄力,向六輕索賠



3. 農業首都與其強制封井,治本之道應是責成六輕提出減產方案



4. 就雲林水利問題總體檢,通盤檢討區內引水及抽取地下水現況



5. 正視社會公義與生態正義,土地體質乃國家永續之根基



聯署聲明團體:

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生態學會、梅林社區發展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雲林縣社區希望聯盟協進會、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雲林縣野鳥學會、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新竹公害防制協會、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