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環境犯罪 台南地檢署與環團聯合出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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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環境犯罪 台南地檢署與環團聯合出擊

2007年02月09日
本報2007年2月9日台北訊,李育琴報導

台南二人溪出海口監測行動(圖片提供: 台南社大晁瑞光)除了偵辦黑金、弊案,檢察官也是守護環境的重要角色。台南地檢署日前宣布台南地區防制環境犯罪結盟,結合司法、行政單位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讓一向不受重視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經過民眾監督、行政單位執行和檢查機關鑑定的通暢流程,確實有效地防制污染的犯罪。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黃煥彰認為,這樣的創舉希望以台南為示範點,激發更多年輕司法人員對環境保護的使命。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說,各地地檢署偵辦環境領域案件的檢察官不多,更何況是主動偵察、到污染地調查蒐證,而這樣的結盟機制,可以整合各個對象,透過相互聯繫,從根源阻止污染事件的發生;而這個行動,是承繼台南地檢署長久以來對環境污染案件偵辦的傳統。

陳鋕銘認為,民間環保團體在監督環境污染事件,總是相當積極且實際,而行政部門在政策執行上常遭遇困境,例如受到地方議員或選舉票源的影響,如果能夠讓行政部門與民間團體結盟,共同合作,成為司法機關的「耳目」,對於檢察機關偵辦環境污染案件、保護民眾生活環境,將有具體有效的進展。

在民間團體方面,台南環保聯盟、台南社大、濕盟等,皆是參與這個結盟機制的重要團體。黃煥彰表示,台南社大長期進行河川巡守,卻發現一些執行上的問題:環保署推動成立許多河川巡守隊,但真正的污染案件檢舉和通報,例如業者夜間偷排,一般巡守隊或環保局無法第一時間取締,造成檢察官偵辦的困難。此外,議員關說也是執法的一大阻礙。

透過這個結盟,環保團體將成立專職單位,負責處理污染通報案件證據的蒐集,將污染事證的影像彙整,再轉交環保局和檢察單位追查,不過,還是需要地方有心的環境志工,在第一時間回報污染犯罪事件,如此這個機制便能發揮快速確實的效果。未來更將成立網站,讓民眾上網檢舉通報。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認為,檢察官應主動出擊,從根源阻止環境污染的犯罪案件,才能在地方實現司法正義。因此台南首開風氣之先,邀請環保局及民間環保團體共同結盟,正式向環境污染不法者宣戰。

為了讓市民瞭解目前環境受創的情形,自即日起至3月7日,地檢署與台南市社區大學共同於台南地檢署一樓大廳,辦理台南地區污染影像及資料照片展,呼籲民眾踴躍提出台南地區的污染情報。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