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佈治理大氣污染措施 黃標車將不得過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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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佈治理大氣污染措施 黃標車將不得過戶

2007年02月13日
摘錄自2007年2月13日新京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可能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時,環保部必須發佈預警公告,並啟動應急預案;1999年之前註冊登記的高排放黃標車不得辦過戶。2月12日,北京市環保局公佈了2007年控制大氣污染擬採取的各項措施,徵求市民意見。

北京市環保局機動車管理處副處長臧遠偉說,雖然北京目前的黃標車只有30萬輛,只占機動車總量的10%,但它們排放出的污染物卻占到了總量的50%。並於正式發佈今年治理大氣措施之日起,1999年以前註冊登記的高排放黃標車不得在京辦過戶,避免其二手買賣後繼續使用。同時,黃標車由以往每半年一次的環保和安全檢驗,加密為每季度進行一次。如果檢測不合格將責令整改車況,若在一季度中三次檢測不合格,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程序對其實行強制報廢。

此外,北京還將於2008年實施尾氣排放更加嚴格的歐Ⅳ標準。而2007年4月1日開始,公交系統就將率先開始使用硫含量更小的歐Ⅳ柴油,減少污染排放。同時,也將對冒黑煙的環衛、公交、執法和郵政等在用柴油車,進行更新淘汰或治理改造,使其顆粒物排放達到歐Ⅳ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