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豬吊等陷阱幾成「奪魂鋸」 動保團體籲加快禁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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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豬吊等陷阱幾成「奪魂鋸」 動保團體籲加快禁用

2017年05月15日
本報2017年5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上週台東地區驚傳有民眾目擊失去雙臂的台灣彌猴,斷手、傷口見骨的模樣令人不捨,15日「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指出,這可能是俗稱「山豬吊」的鋼索繩陷阱所致。他們提醒,山豬吊的殺傷力不下於已經立法禁用的獸鋏,且越掙扎越套緊的特性,將讓野生動物硬生生地扯斷自己的肢體求生,或是活活餓死,如恐怖片「奪魂鋸」一樣駭人又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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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批山豬吊等鋼索繩陷阱,在山林間幾成「奪魂鋸」,不下獸鋏已禁用的獸鋏。賴品瑀拍攝。

痛批其殘忍,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要求在動保法第 14-1 條與野保法第 19 條禁止使用的獵捕器具中,明文增訂「鋼索繩陷阱(金屬製吊索)」,與獸鋏並列。並要求農委會儘速公告其他必須被禁止的動物捕捉方法,同時對於符合人道要求的獵捕方式與工具,給予明確的指示。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調查員顧乃思指出,近年時常有民眾通報目擊,在近山有各種野生動物與流浪動物發生斷肢的狀況。經過與宜蘭林務局合作調查,發現雖然獸鋏已遭明文禁止,但方便自行製作,而且製作材料價格低廉、取得容易的「山豬吊」廣泛應用山林、田野中。

台灣獼猴慘遭陷阱扯斷雙臂

動團指彌猴、山羌、石虎、藍腹鷴與流浪狗紛紛遭陷阱扯斷肢體甚至活活餓死。防止虐待協會動物提供。

顧乃思強調,越掙扎越套緊的特性,讓誤觸山豬吊陷阱的動物,往往在驚嚇掙扎的過程中扯斷肢體來求生,就如同驚悚片「奪魂鋸」,或是活活餓死。顧乃思解釋,山豬吊與獸鋏造成的傷口不同,獸鋏可能直接夾斷動物的肢體,傷口會較為平整,山豬吊則會先有環狀的皮毛脫落,再者經長時間的掙脫拉扯,皮肉骨皆會有拉扯撕裂等不平整的傷痕。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主任周敬凡指出,在動保法與野保法的現行規範下,山豬吊等陷阱,是一個需要被填補的漏洞。

周敬凡解釋,在野保法裡面,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雖然有規定「陷阱」跟「特殊獵捕工具」,但山豬吊究竟有沒有因此就規範進去,卻是不明確。而野保法雖然有處罰使用獸鋏或陷阱獵捕動物的行為,但卻得看獵捕到的動物是否為保育類野生動物。

周敬凡說,野保法保護一般類、保育類野生動物,動保法則保護犬貓或有飼主的脊椎動物,捕到的非上述兩者,便無法可規範。但依他來看,山豬吊就是殘忍陷阱,如果大家能認同酒醉駕車就是錯的行為,不管酒駕者有沒有撞到誰,不管撞到孝子還是僥倖沒撞到人,也都該處罰,那麼也應該要求主管機關禁用山豬吊等陷阱。

「就等三讀了」農委會林務局簡任技正羅尤娟表示,已經從修正野保法第19條,將山豬吊等鋼索繩陷阱納入禁用。不過草案3月初在立院進行黨團協商後,至今已過了2個月仍不見下文。是否各黨團都已完成簽字、是否這會期能完成三讀,羅尤娟表示行政部門無法得知,也無法施壓。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記者會中避談原住民狩獵議題,周敬凡強調,尊重原民狩獵文化,但強調目前的狀況是,即便淺山、農地也常可見到野生動物、流浪動物等遭難。

周敬凡表示,他們要求主管機關立即正視現今普遍存在的獵捕問題,對於獵捕行為作出合理的規範,而不是對於問題視而不見或是採取一味禁止的態度。否則大家都心知肚明,現在獸鋏已經禁用了,但仍有持續使用的狀況,都是管理上的「黑數」。

他們也認為更重要、更有效的是,全面性地加強與落實管理,並且讓民眾有合法、兼顧動物福利的標準可以依循。

「如果又是直接要把原住民入罪,誰要跟你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趕到記者會會場要瞭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訴求,也坦言目前原住民獵人的確也會運用山豬吊等陷阱。

雖然雙方對於如何定義什麼是「殘忍的陷阱」無法有共識。但都認同「有效管理」會比起全面禁止有效,才能真的落實管理;否則使用者陽奉陰違,且公部門人力不足,無法密集巡山,就算在法令上納入禁用也無法真正阻止動物的受虐。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