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油與日商KHNC、兆豐銀行合資,投資金額高達137億元的石化廠曄揚公司,緊鄰高雄小港的鳳鳴國小約200公尺,也鄰近鳳林國中、鳳鼻頭社區,卻因為選址在高雄臨海工業區而免環評而引發爭議。
8日上午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金煙囪文化協進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向環保署遞交公民告知函,要求依環評法對曄揚公司的開發行為實施環評。
替120位鳳鳴國小學童請命 環署主秘接下告知書
「如果石化廠只要躲在工業區就免環評,下一個壓迫民眾、壓迫小學生的工廠可能出現在高雄林園,也可能出現在任何人住家附近的工業區。」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王敏玲認為此案是指標性的案例,她痛批,此案若成,未來一個一個石化廠可能蓋在各地無論是否經過環評的工業區內,惡夢將沒完沒了;而且,光就個案來看,曄揚有藉由分割土地來規避環評的嫌疑。
王敏玲質疑說,曄揚設廠後產製過程極可能排放或逸散多種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其中甚至包括一級的人體致癌物「1,3-丁二烯」及二B級的可能人體致癌物「乙醛」,但居然不需經過環評,附近的居民及學生家長對這個開發案會增加什麼污染毫無所知,「這是何等嚴重的環境不正義?!」因此環團與居民一行10多人,要為了120位鳳鳴國小的學童,一起向環保署請命。
他們原定向環保署陳情並遞交公民告知書,但環保署僅派綜計處科長出面,團體代表紛表抗議不接受,堅持不遞交給科長,現場僵持不下,直到最後環保署主秘蔡鴻德才出面接受團體代表的陳情與告知書。
石化廠躲在園區免環評 律師批:臨海工業區根本沒有環評過
從地籍圖資料顯示,開發行為所坐落區域之下方尚緊鄰一筆空地(即藍色區域),經查所有權人為曄揚公司的母公司中油公司,而該筆土地是2017年8月31日始從曄揚廠所坐落的土地分割出來。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這筆土地(面積2.4735公頃)與曄揚所宣稱開發面積9.248公頃加總,即為11.7215公頃,屬於附表二所定大於10公頃而應實施環評的開發行為,故可合理懷疑開發單位曄揚乃藉由土地分割方式為規避環評,故政府應依職權釐清藍色區域的空地作何使用?是否有二期或擴廠的規劃等。
協助提出公民告知函的律師簡凱倫表示,曄揚開發行為位址與鳳鳴國小距離僅約200公尺,但卻因為位在工業園區內而免環評。這是因為今年4月修正發佈的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的附表一,將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限縮為設置「園區外」者始應實施環評,「園區內」者屬於附表二,依規定僅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者才須環評,附表一增列「園區外」的理由為「鼓勵開發行為進駐於園區內」。
簡凱倫認為,環評法是出於「預防原則」,要對污染進行「事前」評估與管控的法律,回顧環評法第5條,明訂只要「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就應實施環評,這才是環評法的本意。
簡凱倫說,雖然這條環評法授權了環保署在制訂認定標準,但母法意旨僅授權就何謂「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進行具體及類型化的規範,至於「鼓勵開發行為進駐於園區內」,則顯非環評法授權目的,此部分恐已違背母法授權範圍。
況且,過去臨海工業區並沒有經過環評的工業區,當然也沒有計算到曄揚。因此他主張,認定標準的附表一、附表二所謂的「園區內」及「園區外」,應僅限於「經過環評審查之園區」。臨海工業區根本沒有做過環評,怎可現在可以包進石化廠?
「血腥」高值化 石化大舉發展 民眾恐承受更嚴重空污
王敏玲批,雖然國光石化爭議後,馬政府宣示石化業轉為「量在外,質在內」的高值化方向發展,只會發展「附加價值率大於30%」的石化產品,曄揚宣稱是中油跨入高值化市場重要一步,但廠址卻緊鄰住家、國小,這種高值化根本是「血腥的」。
曾在大林蒲當地擔任幼稚園園長多年的金煙囪文化協進會發言人陳玉西,今日代表大林蒲鳳興里里長洪富賢出席。她指出,臨海工業區有800多根煙囪,就在社區居民的旁邊,空氣污染非常嚴重,而當地里長洪富賢經常接到居民生重病來申請住院補助,或是得癌症忍受痛苦直到死亡的消息,心裡一直很沈重。
鳳鳴國小家長會副會長林宏歷說,他的小孩現在唸鳳鳴國小四年級,他代表鳳鳴國小的所有家長,以學童的健康為出發點,堅決反對曄揚石化廠設置於國小旁邊。林宏歷強調,鳳鳴國小已經59年了,臨海工業區的工廠是後來才來的,他們已經很不滿,更不能接受曄揚設廠的地方就校舍之間那麼近,還不用做環評,學生現在就常聞到怪味了,以後要叫這些小學生怎麼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