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瓶蓋含PVC 重課清除處理費3億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保力達瓶蓋含PVC 重課清除處理費3億多

2020年01月07日
摘錄自2020年1月6日公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保力達在2012年被查出飲料瓶蓋材質含有PVC,燃燒後會產生戴奧辛,所以遭環保署重罰。保力達不服,一路打行政訴訟,但都敗訴,所以現在再提出釋憲聲請。

保力達飲料瓶蓋,裡面的塑膠材質,已經從PVC汰換成PE,因為早在2012年塑化劑風暴,保力達被查出2008年11月到2012年10月,約四年期間,瓶蓋材質都是使用PVC,可是PVC燃燒後會產生劇毒「戴奧辛」,因此被環保署加重課徵兩倍的資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要繳納3億831萬元。

保力達主張,當初他們並不知道工廠生產的瓶蓋含有PVC,所以採取法律救濟,但行政訴訟一路敗訴,所以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6號上午大法官舉行說明會,爭點包含使用PVC加重兩倍費率的規定,是從何而來?當初怎麼計算出這個標準?費率是環保署說的算嗎?保力達也指出,他們瓶蓋小,PVC含量明明比醬瓜罐頭蓋還少,可是被課徵的費用卻比較多,只因為下面的玻璃瓶身比較大,不符比例原則。

台大環工所助理教授顏秀慧表示:「不太需要提釋憲,因為法律沒有問題,他今天只是針對這個費率有問題,費率的問題他應該透過行政管道去跟環保署討論。」

學者和環團則認為,PVC對環境有危害,也是一級致癌物,環保署加重課徵清除費,才有辦法促使業者,願意淘汰不合國際潮流的塑膠材質,至於費率要不要制訂上限,多方也各有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