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董事長出席說明 花蓮窯燒垃圾案環差初審通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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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董事長出席說明 花蓮窯燒垃圾案環差初審通過

2020年07月14日
摘錄自2020年7月13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政府盼台泥利用水泥窯高溫協同處理生活垃圾,解決花蓮垃圾困境。環境差異分析經過3次初審,環評委員今(13日)決議有條件通過;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到場說明,台泥可成為城市的淨化器。

花蓮沒有垃圾焚化爐,多年來委託宜蘭利澤焚化爐代燒,花蓮縣環保局依促參法招商,去年5月評選通過台泥提出的「花蓮縣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民間自提BOO案」,並由台泥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的第4次環差分析報告,今天由花蓮縣環評委員會進行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

此案環境影響差異說明書自去年9月送進縣府展開環評,今年2月召開第一次專家審查會,今天經過近4小時會議,由主席東華大學環境學院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劉瑩三宣布決議為有條件通過,未來花蓮縣環保局成立環境監督委員會監督,預計接下來將送入花蓮縣政府環評大會,進行最後一道審查。

會議開始前,花蓮和中及宜蘭澳花部落等民眾20多人,舉海報抗議「不要空污、要生存」、「霸道排除原民諮商同意」等。澳花部落族人楊純宜指出,台泥水泥窯燒垃圾案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未進行須經周邊部落同意的程序,台泥公司未曾與周邊部落協商與討論,侵害在地原住民族權益。

環評委員上一次會議要求台泥提出污染排放量推估,台泥回覆表示,氣化爐污染物排放經處理後二氧化硫、粒狀物等均低於法規標準。

對於台泥今天提出的資料,評審委員們陸續表示意見,有委員認為「這次報告中看到戴奧辛監測頻率提升,可以消弭大家的疑慮;氣化爐技術在無氧環境,把廢棄物變成有用物質再次循環利用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