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光電場讓農地支離破碎 屏縣府關上申請大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小型光電場讓農地支離破碎 屏縣府關上申請大門

2020年07月23日
摘錄自2020年7月17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推動綠能,中央在屏東縣林邊鄉劃設地層下陷嚴重不利耕作的綠能專區,綠能產業一片欣欣向榮,但法令規定光電板面積660平方公尺、發電量100千瓦免申請土地變更,屏東縣已有400多個小型光電場,成為農民的新興副業,因造成農地破碎化,縣府下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請。

在農委會劃設中央光電專區、縣府加碼劃設地方光電專區下,太陽能綠能產業成為活化劣地的一帖妙方,但縣府也發現小型光電場林立,短短數年已成長至400多場;因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660平方公尺的小場申請再生能源相關設施容許使用,免雜項執照及建照,只需附台電同意書,手續簡便、施工量體小,且免田賦、收入穩定,成為新興副業。

屏東縣綠能辦公室說,不少地主分割農地取得最大比例的小型光電場種電面積,造成農地支離破碎,其中不乏可耕作的良田,卻用來種電,決定8月1日起停止受理這類案場申請,不溯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