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氣候變遷衝擊,歐盟、加拿大、韓國、日本和中國等國相繼宣布「淨零碳排」目標。相較之下,台灣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目標僅為「2050年減碳達50%」,屢遭環團批跟不上國際腳步。
環保署此次將《溫管法》升級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雖增加「達成淨零排放為努力願景」,卻仍保留「2050年減碳達50%」的文字。
台北市環保局局長劉銘龍就直言,應寫明2050淨零碳排願景,「直接去除過去『2050年減半』的框架」,他也透露,台北市已在規劃2050淨零碳排路徑。
北市環保局長提淨零碳排入法、《氣候法》雙主管機關
環保署去年底拋出《溫管法》修正為《氣候法》草案,希望凝聚各界討論焦點,將於3月預告,下半年送入立法院討論。本月8日舉行首場研商會議,邀集中央各部會及地方環保局參加,僅有幾個縣市派員與會,多數縣市以視訊線上參與,甚至有部分縣市連線上參與都缺席,而台北市環保局局長劉銘龍則親自到環保署與會。
劉銘龍認為,「氣候治理的目的,是這一代的我們要為下一代的人把路鋪好。」氣候轉型雖然不容易,但只有現在開始做,才能在2050年維持國際領先,他也認為,環署應「直接去除過去『2050年減半』的框架。」寫明2050淨零碳排目標。
劉銘龍也建議,未來收取碳費後將用於低碳轉型與減碳工作,「建議將『補助』地方政府,改為『撥交』地方政府。」他指出,六都升格後地方行政效能有所提升,中央部會應該去除「家長式」審議補助計畫的思維。
此外,劉銘龍還提到,《溫管法》到《氣候法》仍由環保單位主管,但環保單位其實只是彙整的機關,仍然需要跟交通部門、建築部門、產業部門合作,否則環保單位要推動整體國家氣候競爭力是力有未逮,「可以由環保部門與經建部門雙主管機關來推動氣候治理,參考英國2016年創立的「商業、能源既工業策略部」(BEIS)由產業主管機關來主責氣候政策會更健全。」
「2050淨零碳排」是否入法? 環署:再跟各界進一步討論
針對北市環保局意見,環保署回應,國際上確實有些國家是將經濟部門改制成氣候治理部門,但《氣候法》修法尚無涉及行政部門的組改議題,現階段環保署仍是主管機關,且溫室氣體減量相關的行動綱領、減碳目標、管制方案、調適規劃等,都是跨部會合作討論,並由行政院核定去推動。而與會的經濟部官員則無相關回應。
環保署也強調,此次修法除了接軌國際趨勢,也希望中央各部會與地方單位能針對現行《溫管法》管制力道不足處提出修法建議。至於「2050淨零碳排」是否入法?環保署環管處處長蔡玲儀則表示,後續會再跟各界進一步討論。
據了解,雖然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20個國家宣示淨零碳排,但真正將「淨零碳排」目標及時程入法的國家,僅有瑞典、英國、法國、丹麥、紐西蘭及匈牙利等歐盟國家,其他如南韓、日本、中國多由國家元首先宣示淨零碳排目標,而台灣政府的上位者至今仍未做出相關宣示,如何修法也考驗行政部門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