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5日
摘錄自2021年1月24日中新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24日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統籌了生態安全保護、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文化弘揚三個方面,明確應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與保護,保護江河、湖泊、冰川、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等生態系統和生態資源,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地球「第三極」國家公園建設,組織實施生態重點工程。
此外,該條例規定要推動綠色農牧業、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綠色礦山、生態旅遊、生態文化產業發展,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培育生態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