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5日 上稿編輯: 陳雍慧 摘錄自2021年1月24日中新網報導 中國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24日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統籌了生態安全保護、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文化弘揚三個方面,明確應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與保護,保護江河、湖泊、冰川、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等生態系統和生態資源,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地球「第三極」國家公園建設,組織實施生態重點工程。 此外,該條例規定要推動綠色農牧業、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綠色礦山、生態旅遊、生態文化產業發展,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培育生態文化等。 土地利用中國新聞西藏生態保育清潔能源循環經濟 相關文章 高雄農地工廠六成未送改善書、斐濟逾600聚落因氣候變遷迫遷、日美企業研發氨燃氣輪機 2023/01/18 七股光電拚共生 漁民憂心衝擊養殖產業 2023/01/18 竹科銅鑼園區初審過關 專管專排沒溝通 鄉長質疑太倉促 2023/01/17 環團認養國有邊際土地近2000公頃、加州16天降半年雨量、德國1.5萬人守煤村拒開採 2023/01/16 環境累積效應成隱憂 南科屏東園區通過環評初審 2023/01/16 對接小三通、平衡東西半島 金門縣府提馬山港政策環評 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