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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符合黃金標準,才是真淨零

2021年06月18日
文:陳喬琪(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分析師)、趙家緯(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

為了達到《巴黎協定》目標,世界各國領袖、機構和公司,如美國、中國、歐盟、微軟公司及歐洲機場聯盟紛紛宣示了淨零排放目標。在這趨勢之下,台灣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也紛紛響應,行政院也啟動淨零排放專案工作組,統整各部會研議台灣淨零排放路徑。

然而檢視國內外政府與企業的淨零宣示,其涵蓋的範疇並不一致。有的目標僅集中於二氧化碳的削減,有的是指所有溫室氣體的淨零排放;有些企業的淨零宣示只考慮直接排放量,有些則納入整體供應鏈;有些淨零是強調直接減少排放量,但有些淨零是透過碳抵換而達成的。各國及各企業在淨零目標上的模糊性,將導致難以評估現行各項淨零宣示與策略對整體升溫的影響。

有鑑於此,身為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主要作者之一的英國氣候學者羅格吉(Joeri Rogelj),協同德國、澳洲學者於3月份時,在自然期刊上發表「釐清淨零排放目標的三種方法」(Net-zero emissions targets are vague: three ways to fix)一文,鑒於當前各國淨零排放目標上的混雜,呼籲各部門應在11月份於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的COP26氣候大會之前,就「範疇」、「充分性與公平性」、「具體路徑圖」等三項重點議題加以釐清,並就此三大重點議題,提出淨零目標的黃金標準(A gold standard for net-zero targets),詳列十點淨零目標研擬指引。


為了達到《巴黎協定》目標,各國紛紛宣示淨零排放。圖片來源:Pixabay

釐清淨零排放範疇

對於如何抑制升溫,《巴黎協定》提出了三種淨零策略組合:(1)迅速、大量減排CO2(2)大幅減排CO2外的溫室氣體及(3)加強從大氣中移除CO2,而IPCC提出的1.5°C升溫限制路徑,則是指2050年前後(2046~2055年)達淨零CO2排放,2061~2084年達淨零溫室氣體排放。

由於CO2的移除可用來平衡其他壽命較短的溫室氣體,因此《巴黎協定》所提到的淨零策略,是可以讓溫度達到峰值並緩慢下降,但如果改變全球暖化潛勢標準(GWP-100)或氣體指標,大氣中其他各種氣體的移除或下降的比例、降溫及峰值下降速率可能也因此會不同,甚至可能不會降溫。

淨零碳排及淨零溫室氣體排放意義、目標及降溫曲線 。圖片來源:台灣環境規劃協會,譯自Rogelj et al. 2021

回顧各國的淨零排放設定中,減緩的目標氣體並不一致,如歐盟的目標是於2050年前減緩所有溫室氣體排放、中國的淨零排放計畫著重於2060年平衡CO2的排放、美國的氣候計畫目標則尚未具體說明2050年前要減排哪些氣體。

而各部門「碳中和」或「氣候中和」說法,亦造成目標氣體的模糊不清,例如法國氣候策略提到碳中和,但其實是涵蓋所有溫室氣體。因此,對目標氣體範疇設定的一致性、清晰度和準確性是很關鍵的。

各公司淨零目標的減排範疇亦有所落差,有些強調減少直接活動所產生的排放量,有的包含整體價值鏈的排放。例如IKEA及微軟的淨零排放目標是包含整個供應鏈的減排量,且微軟目標更設定到2050年要中和自1975年成立以來的排放量。相反地,代表500多個歐洲機場的ACI Europe,則設定2050年的淨零CO2目標只有包含建築物和陸地上營運的排放量,不包括航空排放,這個目標其實僅佔整體機場運作排放的2%。

再來,CO2移除預期效益也要更加明確。目標制定者必須清楚說明是如何把減排量、直接移除量及抵換量結合的,因為移除或抵換策略通常效果不明,也可能會帶來更大的風險。

有些移除方法是需要大面積的土地利用,這可能對生物多樣性及糧食與水的供應安全造成影響,例如造林可能會排擠原本農耕用途;種植單一能源作物可能會減少物種多樣性;對於森林,我們也無法保證未來是否會因為砍伐、大火或因氣候變遷等因素,造成林地和土壤長期的碳匯能力下降,因此這種生物移除的方式是否有持續性效果仍為未知。

而工程解決方案,如使用新興科技吸收大氣中CO2並掩埋在地下,仍存在許多疑慮、且沒有考慮成本和社會接受度,若使用此方法,在淨零宣示中就應說明如何管理這些風險。

圖表來源:台灣環境規劃協會

充分性與公平性

設定淨零目標的國家和公司普遍認為達到《巴黎協定》目標很重要,但其實減緩作為背後所隱含的公平性及道德判斷才是重點。

不同國家和地區因為發展不同,對公平性的判斷、擁有的機會、資金、資源及對氣候的貢獻也不同,例如新加坡是人口稠密的小國,能夠發展再生能源的潛力有限,但卻很富裕、能為氣候行動提供充沛資金;歐盟過去曾嚴重砍伐森林且對全球暖化的影響深遠,這表示歐盟現在非常具有重新造林的潛力;葉門有全球最好的太陽能潛力,但因為國家持續動蕩,讓他們幾乎無法獲得投資。

此外,使用非GWP-100所定義的淨零目標,會改變部門與國家間的減排壓力,例如使用甲烷權重較低的全球暖化潛勢,會讓農業排放高的國家更容易聲稱已達到淨零排放,但這種狀況可能會忽略應減緩的CO2排放,而導致更糟的暖化情形,更可能需要其他國家更積極減排CO2以達全球目標。

因此,未來應積極揭露國家零排放目標的公平和適當性,因為《巴黎協定》只針對各國短中期的國家自主減量貢獻(NDC)設定提送與檢視機制,並未要求淨零長期目標需提出說明。

公平問題也源於碳抵換,廉價的抵換可能意味著公司僅採用有限的減排行動,反而是透過別國的社會、環境風險外包來抵銷碳量。再來,避免抵換重複計算是一個挑戰,例如獅子山共和國如果以造林與微軟做碳交易、同時也將造林算做自己國家的目標中,那減排量就被重複計算了。

所以區域的減排比起碳抵換是更實際的,依賴抵換可能會導致越來越不現實與不公平,因為各國通常會選擇有利於自己情況的公平原則,而高估了自己的行動對全球目標的貢獻,因此嚴格、透明,是支持全球集體目標適當性之重要關鍵。

圖表來源:台灣環境規劃協會

朝淨零甚至超越淨零的具體路徑

如果淨零目標可以包含階段性里程碑、施行計畫及表明長期規劃是淨零或淨負排放,那就更容易成功。例如英國於2019年宣布2050年前溫室氣體排放達淨零時,尚未給出短期策略,但於2020年提送的以2030年為目標年的NDC,就補充階段性目標,這樣的策略及政策組合展現了更具體的國家規劃。

更進一步的說,淨零目標不是終點,而是未來淨負排放規劃下的階段性目標,然而實際上很少有國家有這樣的規劃,僅有芬蘭和瑞典,分別設定目標在2035和2045年達淨零溫室氣體排放,並在之後實現淨負排放。不僅如此,淨零計畫的目標必須要更具野心,因為嚴重的氣候變遷需要國家或公司更快速的行動,而那些已有NDC的國家是可以透過定期修訂目標年來加速行動的。


圖表來源:台灣環境規劃協會

綜合而言,各國和公司必須在淨零目標中增加嚴格性和清晰度,使目標能被檢討、評價,此外,鼓勵投入更多的研究以強化以上三個核心重點:針對範疇,應投入更多資源於評估基於自然的碳匯(nature-based carbon sinks)方法可行性、在氣候變遷下是否會喪失碳匯功能、社會接受度和生態風險等。

針對適當性及公平性,需更多跨領域的合作,如倫理和社會科學家必須研究如何將公平性應用於跨國公司的減碳規劃,因為跨國公司的員工收入會因地區有所不同,因此必須將公平性納入減碳路徑核心價值中規劃。針對超越淨零的具體路徑,則可參考聯合國針對短期NDC的每五年滾動修訂的審查程序,擴展到國家或公司的長期減碳路徑規劃裡。

符合黃金標準的台灣淨零轉型規劃

蔡英文總統於4月22日提出2050淨零轉型為台灣的目標之後,有助於促使各部會提升對於減碳政策的關注。除此之外,立法院中,執政黨與三個在野黨的立委已提出六個以上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修法草案,多數修法草案中均以2050淨零排放為目標。

但若檢視行政部門的路徑研擬現況,以及國會中相關提案,在涵蓋範疇、溫室氣體種類、碳移除的貢獻量等均待釐清。而本文所引介的十個重點準則,可作為各界檢視台灣淨零排放路徑與相關政策之參考,方可促使台灣啟動邁向淨零的系統轉型。

參考資料

  • Rogelj, J. , Geden, O., Cowie, A., & Reisinger, A. (2021). Net-zero emissions targets are vague: three ways to fix. Nature 591 365-368. 10.1038/d41586-021-00662-3.

作者

陳喬琪

台大園藝系畢業、日本京都大學地球環境學舍環境管理碩士,現為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分析師。研究興趣為環境規劃、環境政策分析、氣候變遷調適、能源轉型等議題。

趙家緯

台大環工所博士,現為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程兼任助理教授。長期參與台灣氣候與能源政策之公共討論,近期聚焦於台灣淨零轉型路徑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