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署所發行的本期《環保政策月刊》中,專題報導了環保署打算提倡油電混合車來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計畫。環保署認為,藉由提高汽機車的燃油效率,以及清潔交通工具的普及,可有效減少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油電混合車,由於技術已成熟,而成為環保署短期之內打算積極推廣的主要清潔交通工具。
根據環保署的報告,油電混合車一公升的汽油可跑35公里,而一般汽車一公升的汽油只能跑12-15公里,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顯然較高;若能普及,確實可以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也由於價格較昂貴,一輛約130萬元,因此如何普及,成為環保署這個計畫的重點。
在參考國外政策後,環保署打算從貨物稅減半、關稅降低,先降低油電混合車約10%的售價,然後再以每輛3-5萬元來補助購車者(屈指算算每輛補助後也還要百餘萬元)。如此,根據國外的銷售情形,環保署設定五年後的油電混合車數量將可達13,100輛,也就是在2010年時,油電混合車將可降低0.11百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相當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0.2-0.3%),每噸二氧化碳減量成本約為台幣4,420元(根據日學者的研究,以此減量成本,在日本已可減少約9%的溫室氣體排放)。
看到這個五年約需投入5億的計畫,卻只能達到這樣杯水車薪的成果,令人心裡不禁涼了個半截,憂心未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這種沒有整體思考的政策下,恐將持續急遽增加;更何況環保署的二氧化碳減量估算,可能有問題。
根據統計,2003年時自用小客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3.64百萬噸,自用小客車的登記數量約為5百萬輛左右,相當於每輛小客車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2.78噸;以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而言,則每輛每年可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為1.57噸左右,而環保署卻以平均每年每輛可減少8.6噸二氧化碳來計算,明顯高估;除非環保署所推廣的對象是每年可跑10萬公里不為過的計程車司機,否則對一般人而言,則此項方案的二氧化碳減量成本將高達每噸2.4萬元。
以這麼沒有成本效益的方案而言,環保署所投入的資金,將難以看到成果,倒不如好好思考一下,為什麼小小的台灣,有那麼多人需要開車?是不是交通部的政策出了問題,讓很多人沒車不方便,並讓車價太便宜?近來又傳出交通部預估十年後北宜高速公路將面臨飽和,因此打算斥資300億,打兩條比雪山隧道更長的隧道;顯然一點也沒有思考如何減少私車的使用。是該要求交通部提出政策環評的時候了,這才是環保署應扮演的角色,以政策環評的過程矯正交通 運輸政策,就可自然地孕育出有
利於油電混合車的使用環境。而油電混合車的推廣工作,就留給業者自行努力吧! (2005-05-30)
※本文轉載自2005-05-23《看守台灣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