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島路線圖要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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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島路線圖要點

2007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15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在印尼巴里島舉辦為期13天的氣候變遷會議,以下是15日就「巴里島路線圖」達成協議的內容要點。

  • 序言舉出科學證據上的急迫性,警告說,氣候系統逐漸暖化的情況明確,而減少廢氣排放的延誤將會昇高氣候變遷衝擊惡化的風險。
  • 路線圖為減廢的長程協議建立談判架構,包括唯一自外於聯合國京都議定書的工業強國美國。
  • 談判將於2009年在丹麥哥本哈根完結,給參與各方批准這項條約的時間,以使條約在2012年生效,取代現行的京都議定書。2008年預定舉行4次會議:3月/4月、6月、8月/9月,最後一次是12月,會議地點在波蘭波茲南。
  • 路線圖沒有具體指定任何明確的減廢目標,也沒有建議哪些國家應該減少排放廢氣或應該減排多少。 但是在序言的註解中提到多位獲得諾貝爾獎的聯合國科學家、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提出的方案,包括相較於2000年的水準,2050年以前全球應減少5成廢氣排放量。富裕國家可能必須在2020年以前,減排廢氣25-40%。
  • 敦促開發中國家在更乾淨的科技、財務與技術培養的支持下,在處理廢氣排放上,達成「可衡量、可報告且可以查證」的行動。
  • 路線圖包括可能用來阻止森林濫伐及森林劣化(土壤劣化)的財務支援,森林濫伐及森林劣化造成全球溫室效應氣體五分之一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