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取締過度包裝 環局大執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南市取締過度包裝 環局大執法

2008年01月23日
摘錄自2008年1月23日東森新聞網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配合春節即將來臨,台南市環境保護局針對春節禮品禮盒展開「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工作,環保局提醒各販賣業及產品製造、輸入業者仔細審視本身產品,避免過度包裝而受罰。

環保局表示,自環保署於94年7月1日發布「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以來,每年約可節省6900公噸的包裝材料,目前環保署更積極鼓勵業者於設計產品包裝的過程秉持「減量、減毒、可回收再生」的綠色設計理念,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隔層或裝飾等,真正落實「源頭減量」的觀念。

環保局指出,當前綠色設計已成為國際間產品行銷不可或缺的要素,產品的包裝也不例外,歐盟的「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即規定包裝必須減量、減毒、可回收再生;而中國大陸正訂定「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要求包裝必須材料減量化、材料適當化及結構簡單化。可見包裝綠色設計將逐漸成為產品的基本規範,沒有環保包裝的產品,未來在國際上的市場將越來越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