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後揀拾漂流木 小心觸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颱風後揀拾漂流木 小心觸法

2008年08月12日
摘錄自2008年8月12日聯合報水里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7月29日到8月29日,颱風過後,濁水溪、清水溪等主要河川都經縣政府公告禁止下溪揀拾漂流木;由於有不少係高級原木,少數民眾貪便宜,會下溪揀拾當材火,也有人挑高級木以機具運回當加工原材,此時入溪揀拾,一查獲就會被法辦。

颱風過後,濁水溪等主要河川漂下高級原木,雖然破損嚴重,卻仍是行家製造家具等重要原料;南投縣政府會派員下溪挑選肖楠、紅檜、扁柏、台灣杉等高級木標售,去年光是標售就賣得1千4百多萬元,一半繳國庫,另一半歸縣政府所有。

縣政府循例,在7月29日公告濁水溪等重要溪流1個月內,禁止民眾下溪揀取各種漂流木;縣農業處已派員下溪挑選肖楠等一級木,並雇機具逐一載運上岸。 林務局則協助縣政府丈量原木的材積,計算出市值,由縣政府擇期拍賣;這些工作結束後,才開放民眾入溪徒手揀拾漂流木,且限非肖楠、紅檜等一級木;如果揀拾得一級木,被查獲,一樣要繳庫。

除了縣政府外,林務局也在颱風後,揀拾高級漂流木,拍賣所得納入國庫。在禁止下溪揀拾公告期間,為防止漂流木遭竊,兩單位都會密集巡查。集集警分局、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也將此列入重點任務密集巡邏;所以此時民眾違法下溪取原木,被活逮的機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