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茲南氣候會談(COP14/CMP4)13日凌晨落幕,其中攸關窮國能否取得國際援助,以對抗暖化威脅的氣候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大會決議將由明年啟動。此基金將會用來援助遭受氣候變遷損害的《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並將由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共組的代表會中,以投票方式決定是否加以援助(Decision-/CMP.4)。
氣候調適基金的資金來源,是由《京都》體系碳交易機制之一的清潔發展機制(CDM)裏,提撥2%的費用當基金,目前的規模大約是台幣26.4億元(USD $80m),到2012年則預估會增長至將近一百億台幣(Reuters 13-Dec-08)。不過發展中國家普遍認為這經費並不足夠,因此在會議期間就不斷遊說已開發國家,再從其他碳交易機制提撥經費,但並沒有被已開發國家接受。
哥倫比亞的代表12日就在氣候會談閉幕前,就痛批已開發國家只顧排碳賺錢,卻不管開發中國家的死活。此番發言,也獲得菲律賓在內的其他發展中國家聲援(視訊)。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長德布爾(Yvo de Boer)會後則對媒體表示,今年的會議並不是一個適當的時刻,要求已開發國家加碼調適基金。而歐盟環境署執行長Jacquie McGlade稍早也評論說,歐盟其實很擔心調適基金將成為錢坑,特別是在對一些政府失靈的國家而言,來自國際的援助可能無法實際送到災民的手上。
調適基金的概念,最早出現在六年前的馬拉喀什氣候會談(COP7),其中運作的細節,則是在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持續討論,並於去年峇里氣候會談裏各國達成經費來源的共識(Decision 1/CMP.3)。
至於台灣因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且在聯合國文件裏被歸為中國的屬地,雖然以目前的經濟狀況而言並不需要這筆錢,但若未來果真因氣候變遷而導至嚴重損害時,是否能獲得此筆國際基金的援助,或許是暨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後,未來與對岸談判的重點之一。
反之,若是政府急於想表現國際責任,打算捐錢給氣候調適基金,或是在我國友邦間成立區域性調適基金,也應確保每一筆錢的真正用途,並接受雙方政府民意機關的嚴格監督,如此才能讓真正需要用錢的地方,獲得實際的援助。
【參考資料】
BBC 2008年12月13日Richard Black報導“Mood mixed as climate summit ends”
Decision-/CMP.4 “Report of the Adaptation Fund Board”
Decision1/CMP.3 "Adaptation Fund"
路透社2008年12月13日Megan Rowling & Gerard Wynn報導 "U.N. climate talks progress on aid fund"
※ 本文轉載自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