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在波蘭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國會議」近兩天(11、12日)正在進行關鍵性的高階部門別暨首長會議,與會各國之代表能否在今天(歐洲時間為12日)向世人公布達成新減量共識的好消息,著實令人期待。(編按)
不過除了「減量」這項核心議題之外,本次的氣候會議還有另外兩個議題也值得吾人關注。第一,去年峇里會議中成立的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即由工業先進國家提供資金已幫助發展中或落後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災害和推動這些國家走向低碳經濟,目前正在關於可否由這些國家的政府直接取得,或是應先通過評鑑機制始能取得的問題上展開辯論。這個爭議最後將由高階部門別暨首長會議的談判結果來決定,但如情況讓受援助國感到不滿,新減量共識恐怕便難以達成,或是即便達成,能發揮的作用也有限。
第二,是關於碳補捉(Carbon Capture)與碳儲存(Storage)是否應被列入清潔發展機制(CDM)的問題。其中清潔發展機制又在某程度上與調適基金有所關聯,因為該基金便是從清潔發展機制中提取工業先進國家從事碳排放權交易所得之一定百分比作為資金的主要來源。
由此看來,高階部門別暨首長會議能否形成具體的國際抗暖化新共識,承接2012年效期屆滿之《京都議定書》,似乎某方面與「錢」脫離不了關係。
欲在全球經濟陷入低潮的當下,說服國家拿錢出來從事減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舉例來說,一向重視環境議題的歐盟,在昨天(12日)布魯塞爾的高峰會議上,便對產業應予減量的義務有所退讓,為全球抗暖化的前景蒙上一層陰影。事實上,氣候協議的談判宛如一場賽局,與會各國皆有自己的盤算和國家利益要爭取或維護,因此儘管澳洲、美國先後換了較具環保意識的領導人,開始有意承擔減量的責任,但如果沒有其他國家的配合,最後終究仍是一場空。有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雖然已在這次氣候會議上提出自己的減量義務與時程,但因為沒有法律拘束以及欠缺罰責,故而實際成效讓人難以樂觀。
鑑於今年的波茲納氣候會議和明年的哥本哈根會議必須將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也列入管制,故達成共識的難度勢必定較以往來得更高。
目前會場上的主要辯論在於,歐盟提出到2020年把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20%,美國表示要回到1990年的排放水準,中國大陸則宣稱要減少40%的碳密度(carbon intensity,以每一單位的GDP來計算),其他如印度、巴西、南非等國家也表達了不同的立場或意見。就此觀之,吾人幾乎可以斷言,各國部長級代表沒有辦法在最後一天形成全球性的新減量共識,甚至極有可能會延長會議召開的時間。
若果真如此,則明年3月的「氣候變遷:全球風險、挑戰與決策」(Climate Change: Global Risks, Challenges & Decisions)會議,將是科學家最後說服各國決策者的機會,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的主席同時也是諾貝爾獎得主的R.K Pachauri和撰寫《史登報告》Nicholas Stern爵士,屆時能否率領知識社群馴服政治權力的傲慢與經濟財富的貪婪,將攸關地球所有生命物種在21世紀的命運。
※ 編按:本文寫於2008年12月12日。大會13日凌晨閉幕,決議調適基金2009年啟動,費用攤提問題則維持原案,已開發國家並未同意加碼補助開發中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