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進入六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組織(UNFCCC)一年一度的期中會議-附屬機構會議 (SBI & SBSTA) ,照例在德國波昂展開。對於各國代表來說,德國波昂的Maritime 飯店已經是再熟悉不過的停駐站,只是今年各國代表的使命更重;因為年底哥本哈根決議的討論文本,已經攤開在他們的面前,他們必須在所剩不多的時間裡,討論出令人滿意的結果。
4000位代表 決定人類的未來
於今年是極為關鍵的一年,因此參加今年SBI以及SBSTA會議的與會人數也多達4千多人,在談判室裡各國針鋒相對。而在談判室外各研究機構、環保團體、工商代表也紛紛舉辦小型的會議發表其立場,或是對談判代表進行政策遊說。
雖然第一周的會議已結束,然而許多議題仍存在歧見。在AWG-KP 的部分,最受爭議的部分就是附件一國家的減量。包含非洲集團在內的許多國家認為,針對附件一國家訂立一個總體(aggregate)的減量目標是必要的,歐盟也支持2020年前總體減量30%的立場。然而日本認為既然美國不屬於附件一國家,訂立這樣的總體減量目標不夠完全。
中印等國 減碳責任成焦點
在AWG-LCA的討論場域上也有同樣分歧的狀況發生,特別是許多開發中及小島國家紛紛發言表示,自己的提議並沒有反映在討論的草案文本上。此外,爭議最大的部分就屬目前公約下國家的分類法。一些較為發達的開發中國家(如中、印、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等強烈反對將開發中國家,再進行所謂「貧窮開發中國家 (poor developing)或是先進開發中國家(advanced developing)」的分類。
其實,這無非是為了規避對本身較為嚴格的減量責任;但的確有越來越多的聲音甚至研究結果呼籲,與非洲等較低度開發國家相比,中、印、南非這些經濟實力較強的開發中國家相對應該承擔較多減量責任;更遑論南韓、新加坡這些已晉身為OECD的國家,實在不應與非洲國家相提並論。
在協商場外,許多知名的研究智庫紛紛提出他們對後京都氣候協議架構的看法,這些看法其實也與協商室內的爭議相呼應。
氣候債 誰該來埋單
德國權威的 Wuppertal Institute 即認為,目前將所有國家分為開發中及已開發國家的方式是有問題的。該機構倡議,就中程而言,應捨棄目前的二分法,而應該根據一套準則,就每一個國家隨時間演變的排放責任及減量能力,適時地調整各國減量目標。雖然這個提議被其他組織批評,認為沒有足夠理由訂定另一套分類標準,且 Wuppertal現在也沒有提出新分類原則的細節內容,但由此可以看出,當前的二分法的確有修正的必要,雖然目前的阻力仍然很大,但是可以觀察到,在這樣的檢討聲浪當中,未來公約勢必會就此一議題做出修正。
另外LCA的會議主席更應各國要求,針對釐清所謂歷史排放責任 (historical responsibility) 進行簡報。會中學者及官方代表提出許多意見。有的學者表示,追究歷史責任是很弔詭的,因為雖然目前的問題的確肇因於過去排放的溫室氣體,但在當下大家並不知道這是錯的;然而來自開發中國家的官員則認為,「氣候債」(climate debt)的概念是恰當且公平的,並可讓製造問題的富有國家負起責任。然而,要如何精確的計算「歷史排放責任」並適用於如何訂定目前的減量承諾仍有許多困難,包含:如何量化、歷史資料的缺漏等等。
這次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狀況是,許多與會代表意識到在現有的時間壓力下,的確應把精力放在實質議題上,不該像以前一樣在不痛不癢的地方作文章。中國在討論附件一國家減量承諾時表示,討論的焦點應放在具體的數字,而非在法條文字上打轉;紐西蘭也在 AWG-LCA的討論時表示,目前整體的草案文字十分官僚,衍生許多基金或是運作單位的議題;紐國代表呼籲會議應退一步思量設置這些機構或機制的作用何在,而非一股腦地進行體制上的運作。這種種的跡象多少透露出一絲絲令人欣喜的訊息,那就是這些政府高官們終於意識到,應該是認真討論的時候了!
※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