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應在節能減排中做出表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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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應在節能減排中做出表率

2009年06月22日
摘錄自2009年6月19日中央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審計署6月17日公佈的41家中央企業2006年至2007年節能減排情況審計調查結果,令人喜憂參半。這些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雖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但仍存在節能效果不佳、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的問題。一些央企的表現,不盡如人意。

目前中央企業主要分佈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電力等10個關係國計民生的領域,其中9個產業工業增加值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比重接近80%,占GDP的比重達到1/3,規模以上企業上繳稅金約占我國稅收收入的40%,其在國民經濟中地位舉足輕重。

作為支撐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及國有資產的主要載體,央企是拉動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央企屬於高排放、高耗能、資源性行業,因此在節能減排、保護生態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也是舉足輕重的。

從行業看,中央石油石化企業能源消耗占全國的5.8%,冶金企業占全國的2.9%,煤炭成本在中央企業五大發電集團總成本中的比重高達60%左右,燃油成本在三大航空集團總成本中的比重已經超過40%。在其他行業中,中央企業的能源消耗也佔有一定比重。此次審計的央企主要分佈在石化、電力、冶煉等三大行業,都是重點耗能和國家重點監控污染源企業,審計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央企的節能減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