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保育問題的結構改變 宜由大方向著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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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保育問題的結構改變 宜由大方向著手

2003年12月10日
作者:王茹涵

筆者在讀了12月1日電子報中「我能為家鄉的青山綠水做什麼?」座談會報導後,對於與會人士對當前環境問題的提議有些看法。文中提到現在的環境問題其實是結構上的問題,例如把「獵捕保育類動物的獵人改成巡山員」,事情就會不一樣。

如果要調整結構,不如來檢視「獵人」是怎樣被產業經濟定位的。獵人大概可為兩種,一是為了生計而獵捕(也就是自己獵自己吃);一是為了山產店的客人(獵給別人吃)。為了生計而上山打獵的原因很多,但最終不過是為了填飽肚子。台灣的獵人多是原住民,原住民工作機會少,收入極度不穩定,今天可能還有飯吃,明天卻買不起食物。因此原住民的生活遊走於市場經濟/生計之間;上山捕獲的獵物對很多原住民家庭而言事實上可免斷炊之虞。試想,有誰會放著有錢賺的工作不做,跑到山裡打獵呢?即使原住民狩獵是一種傳統,是他們特殊的文化,但在看待原住民狩獵問題時,不應該將其簡約成「理所當然的」、「傳統生活的實踐」,某種程度上他們是「不得不」使用他們的傳統技能以求生存。而原住民又為何需要打獵以求溫飽?是怎樣的社經結構迫使他們無法與其他人一同在都市競爭?為何他們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難道原住民「天生」就不適合在山林之外的地方生存嗎?

而另一種飽受指責,為山產店打獵的獵人,其實說穿了也只是為糊口飯吃。有需求才有供給,在山產市場經濟介入部落之後,野生動物才真正面臨生存危機。但試想,誰是消費者?是平地的遊客。誰是山產店經營者?多不是原住民。當原住民因獵捕保育類動物而背上罪名,我們是否曾思考過,也許元兇是平日處於都市的白領階級、知識分子,是這些在社經結構中處於上位,主導社會走向,訂定國家政策的人。原住民在一層層的產業結構中,其實只處在最低層,是無力改變什麼的。

筆者不在座談會現場,難免有點斷章取義之嫌,不過若是認為,只要將獵人都收編成巡山員,就是結構性的改變,保育問題就能解決啦,恐怕是沒有幫助的。在我看來,這一點都沒有改變結構,原住民的地位仍然沒有改變,仍然被邊緣化。目前大部分的獵人都不是「全職」獵人,許多人屬於第一種,為「生計」而狩獵。因此,真正從事狩獵活動的人可能比一般人想像的多很多,這些人當中能被體制收編為巡山員的又能有多少?巡山員的缺額絕對遠遠低於獵人的數量。

另外,「獵人變成巡山員」這樣邏輯聽起來簡單合理,但其實內含了許多「結構上」的詬病。第一,這暗示原住民只能靠山吃飯。真的要從事結構上的改變,就應該提供原住民資源,例如教育資源等,讓他們和平地人一樣有相同的權益享用相當的資源。而事實上,原住民也不是一開始就住在山上,歷史進程造成了今日的局面,所以假設原住民「應該」待在山上,「靠山吃山」也是不合理的。第二,這樣的邏輯還暗示了原住民「只能」擔任巡山員。讓原住民擔任巡山員一開始多是由保育人士提出,但是怎麼沒有人建議原住民擔任「保護區區長」或「國家公園處長」?既然這種說法出自於保育團體,顯而易見的是這當中仍存在一種「上—下」的關係,原住民是「被認為」可以擔任巡山員。也許在當今,很難找到適當的原住民人才足以擔當保護區管理的重任,但再一次,這也是指個社會結構的問題,為何沒有這樣的人才?

因此筆者在此認為,真正結構性的改變應該由大方向著手,對原住民應該提供其經濟上的保障,合理分配資源,讓原住民獲得應有的尊重。倘若社會經濟的大結構無所改變,台灣的保育問題絕不會因為將「獵人收編成巡山員」而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