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草案披露 富國窮國決裂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氣候草案披露 富國窮國決裂

2009年12月14日
2009年12月13日,丹麥哥本哈根現場傳真,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張楊乾報導

自兩年前峇里島氣候會議結束後,一直處於膠著的新氣候協議談判,在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的第一個禮拜獲得了重大突破。包括氣候公約締約國及京都議定書締約國兩個談判場域,分別提出了以延續京都議定書為主的草案,也就是僅管制已開發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此草案雖然受到中國、印度在內的開發中國家歡迎,但包括美國、日本及歐盟等國已公開表示反對這兩份草案文件。

兩份文件是在星期五的會議上所提出,且已經能在氣候公約組織的網站上下載。在氣候公約締約國會議下設工作組所提出的文件裏,重點包括:

  1. 全球溫度不能比工業革命前,升溫1.5-2度。(第3條a款)
  2. 在2050年時,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排放量減碳50%-95%。(第3條b款)
  3. 已開發國家整體在2020年前,必須要比1990年的標準,減碳25%-45%;2050年前,減碳75%-95%。(第3條c款及第11條)
  4. 列名在氣候公約附件一的國家,若已簽署京都議定書,個別必須提出在2012年後的第二承諾期目標;若無簽京都,同樣比照辦理。(第15條)
  5. 開發中國家在2020年時,應該努力減碳,或相較於沒有減碳作為的情況下,在2020年減碳15%-20%。(第20條)
  6. 已開發國家應對開發中國家提供新的資金,協助包括綠色技術轉移、減碳金融協助、基礎能力建設等項目。(第28條)

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方面的草案,則是提出了包括所有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必須在2018或2020年,依1990年排放量減碳25%-40%。而除了減碳目標外,包括防止森林砍伐、部門別減碳中關於溫室氣體深入研究等,也都列入了草案之中。

不過,美國氣候談判副代表潘興(Jonathan Pershing),則是嚴辭抨擊這份文件,指它內文對當前幾個碳排放國的規範,並沒有辦法達到這份草案所希望全球升溫不大於兩度的目標。目前全球碳排放第一大國中國、以及第四大國印度,在這份文件裏都只有減碳的義務,而沒有法定的減碳責任需遵守。

除了美國之外,日本與澳洲也反對這項草案。11日才同意在2012年前,對窮國投入36億美元作氣候援助的歐盟,同樣也反對這份草案。目前各國領袖或更高層的談判代表,已陸續抵達哥本哈根為下周三開始的高層會談作準備,這兩份草案也將成為下一階段攻防的焦點。

參考資料:

中央社 12-Dec-09《談判草案倡延續京都議定書 開發中國家歡迎
AP 12-Dec-09"COP Presiden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by Marianne Born
The Age 13-Dec-09"Proposed UN draft attacked, the talking heats up" by Adam Morton

※ 本文轉載自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