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建議按人均GDP設置氣候適應基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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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建議按人均GDP設置氣候適應基金

2009年09月17日
摘譯自2009年09月09日ENDS報導,呂奎宛編譯;鍾國輝審校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執委會表示,工業化國家協助開發中國家所投入的國際氣候適應基金比例,應按照9成的人均GDP與1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計算基礎。此建議將在周四公布的氣候變遷財務會議文件中正式提出,預估2020年歐洲可望貢獻30%基金,約150億美元。執委會同時表示,在2020年前,開發中國家每年將需1000億美元進行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其中一半資金將來自碳交易市場,另一半來自公部門。而歐盟主要出資國家包括英國、德國、荷蘭和法國。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