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02日
摘錄自1997年11月2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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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署頃完成的「我國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衝擊評估及採行策略分析」報告指出,1997年12月聯合國在日本京都所召開的國際環保會議中,如果要求台灣與先進國家同步減少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量,台灣經濟將面臨巨大的衝擊。
根據該報告,由於工業國家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全球二氧化碳濃度增加,暖化現象加劇。12月1日聯合國將於日本京都召開締約國大會,預期會中將簽署「溫室氣體減量議定書」,規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環保署空氣品質暨噪音管制處處長陳雄文表示,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有169個國家簽署,其中歐盟、美國、日本等37國家列入附件一國家。附件一國家必須承諾在公元2000年前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效應氣體回歸到1990年的水準。由於公元2000年台灣、南韓的國民所得接近2萬美元,已被歐盟提案要求也列為附件一成員。
環保署表示,台灣未來14年,二氧化碳成長率每年約3.1%。一旦我國列入附件一國家,必須削減的幅度高達54%至61%,我國GDP萎縮程度將達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