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生龜走私猖獗 學者:刑責太輕無嚇阻效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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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生龜走私猖獗 學者:刑責太輕無嚇阻效果

賤賣原生龜(上)

2013年09月17日
本報2013年9月17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因走私造成死亡的個體。(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台灣一個月內破獲兩起原生龜走私重大案件,約5000隻個體獲救。然而,背後隱藏更多走私成功的族群,令人擔心原生龜族群崩解指日可待。打擊野生動物犯罪在各國都列為執法重點,林務局、縣市政府及警調單位雖積極追查犯罪集團源頭,但法官輕判,讓執法成效大打折扣,無法杜絕野生動物走私。

上週六(14日)清晨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第六岸巡總隊與相關單位,於屏東東港漁港出港漁船內,再度查獲大批活生生的台灣原生龜夾藏於船艙中,準備走私中國,包括食蛇龜有1,358隻、柴棺龜1,081隻,總計2,439隻。而8月24日海巡署也於雲林截獲保育龜2,626隻走私案,包括食蛇龜1,446隻、柴棺龜1,180隻。

緊盯走私源頭  務必揪出大盤

檢視個體狀況。(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保育科科長林國彰表示,原生龜容易淪為獵捕的受害者,而動輒數千隻的走私,顯示原生龜獵捕是有組織的行為;必須分析整條捕捉銷售鍊,抓到犯罪集團首腦,才能打擊犯罪、達到保育的目的。兩次緝查成效,對於犯罪集團應是重大打擊。

台灣沒有吃龜肉的飲食文化,盜捕是為了走私到境外,第一線捕捉原生龜的,往往是為了補貼家計的農民。民眾不了解問題的嚴重性認為只是抓一兩隻烏龜貼補家計,無法意識到整個捕捉數量拼湊起來的毀滅力量,林國彰說,談保育不代表不能利用野生動物,但近年來因食用烏龜、炒龜(炒作烏龜行情),已使得全球半數以上的龜種須列為保育類物種,可想而知不當利用對於原生龜族群生存壓力的嚴重性。

野生動物走私應加強跨國合作

根據學者及官方評估,今年原生龜盜獵地點已經遍及全台,收購價錢也提高了。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所副教授吳聲海表示,原生龜獵捕,已從幾年前幾個特定地點,擴大為全台,價格也攀高到每隻1000元。在經濟不景氣之際,令人難以抗拒。

就逮的農民需面臨刑責,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可判刑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最近的判例顯示,初犯大多是緩起訴,繳錢或服完社區服務時數,又是白紙一張,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二次犯罪則判6-8個月緩刑。學者無奈表示,法官量刑太輕,初犯、再犯都划算。

據推測,台灣原生龜走私到中國,不排除有不肖台商接應,再供應中國市場。若參考國際上合作打擊跨國野生動物犯罪的作法,執法單位應查明野生動物走私流向,瞭解從台灣走私出口後,到過哪些國家,與這些國家的建立合作平台;並應有具備充裕的經費、人力與物力投入查緝,以解決問題。

族群崩解恐於旦夕

實際的走私數量,絕非僅止於查緝獲救的數量,背後可能有更多走私成功的案例,若以此數量推估,流失速度令人心驚。例如最近這兩次5000隻原生龜,小龜的隻數比過去增加不少。吳聲海表示,以前查緝的走私原生龜,只會夾帶一兩隻小龜,這次則近200隻小龜,可見需求有多高。對於有人認為走私量龐大,表示並非稀有,吳聲海不以為然。

「即使數量多,以此大量、頻繁、不當利用,物種很快就會不見。」以梅花鹿為例,根據中研院士曹永和的考據,荷蘭人來台初期,每年出口20萬張鹿皮,到了鄭成功時代,一年9萬張,清康熙將台灣劃入版圖時代年9000張,到了清雍正已非貿易主流。短短一百多年間,原本是台灣主要物種的梅花鹿族群快速崩解。吳聲海認為,生活在海拔1000公尺下的原生龜,棲地破壞嚴重、容易捕捉、人類需求量更大,威脅不下於梅花鹿。

無處可放:收容資源不足

收容空間不足、經費人力有限,原生龜保育令人擔憂。(圖片來源:林務局)由林務局委託位於中興大學的野生動物收容中心,龜滿為患。「早就沒地方放了!」吳聲海說,收容中心空間早已不足,尋覓收容空間需兼顧保全,不能被人偷走;而隨著國家財政緊繃,原本低迷的保育收容業務,經費自然更是緊縮。種種不利的條件,讓人質疑台灣到底還要不要保育原生龜?

根據了解,明年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保育科經費為1億,其中3000萬分配給8個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經費困窘,更缺乏人力資源。

野放考量多  最擔心又被獵捕

要放回野外,依法很容易,但是實務上大不易。來自各地的原生龜,不知來自何方,放錯地方,會不會衍生基因污染的問題?

即使證明全台各地遺傳基因差異不大,但是野放幾百隻,和野放數千隻的規模成本截然不同,需要的空間、人力、時間、經費成本更大。

另外,學者曾經尋覓一些適合原生龜的棲地,而且已經沒有其他原生龜,似乎很適合野放,但一方面又擔心會不會盜捕壓力高,野放之後,很快又被盜捕?這是最令人遲疑的。

保護區端賴執法頻率

曾為吳老師標記野放之柴棺龜。(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為保護北部食蛇龜族群熱點,林務局預定於翡翠水庫集水區內劃定「翡翠水庫食蛇龜野生動物保護區」,面積為1,259.46公頃。預計9月底可完成保護區保育計畫書,10月中旬送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認可後,即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公告野生動物保護區,並指定羅東林區管理處為管理機關。

林國彰說,保育區的畫設有助於增列保育資源及人力,巡查、緝捕不法機率更高;園區內的保育類動物遭獵捕,量刑也會增加1/3,更具保育效力。不過實際執行上能不能如此,學者不表樂觀。這兩次5千多隻獲救的原生龜中,就有由吳聲海團隊標誌放回保護區的個體。「如果收容之後放回保護區,一兩年後又被捕捉,對研究人員等於是白忙一場。」幸好這幾隻原生龜再度獲救,但是下次會不會這麼幸運,誰也不敢保證。

珍愛原生龜  不抓要通報

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公告之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食蛇龜與柴棺龜都是台灣的原生種龜類,食蛇龜為陸棲性,主要棲息全島淺山地區森林底層及森林邊緣。柴棺龜則為半水棲性,分布全島低海拔靠近山區或丘陵地之水 塘、草澤、水庫和溼地。兩者皆因棲息地被過度開發而破壞,加上近年大陸地區食用、寵物用風氣盛,造成獵捕、走私壓力大,嚴重威脅族群生存,而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指定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 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50萬罰金。而一般類野生動物 亦不可任意捕捉,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最高可處30萬罰鍰。

食蛇龜與柴棺龜不吵不鬧,被抓也只是安靜地瑟縮,無抵禦能力。牠們是台灣珍貴的原生野生動物資源,需要全民共同守護。若發現有違反野生動物之行為,請撥打林務局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00930、0800-057930通報。

※ 本文與林務局合作刊登

【賤賣原生龜】專題報導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