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追追追 | 環境資訊中心

土壤污染追追追

2002年04月02日
作者:劉志堅(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環保署於90年11月發布,台灣的農地土壤有三百餘公頃重金屬濃度過高。土壤受重金屬污染,屬長久累積的老問題,直到最近又被翻動起來。土壤是地表地質母岩經長久風化、沉積、及生物的綜合作用而形成,土壤支撐植物的生長及提供其養份,通常土壤有很好的吸著能力。土壤一經污染,其中的污染物很可能被植物吸收,或漫滲到地下水流中。

不管是空氣污染(沉降到地面)、水污染、垃圾或廢棄物,以及農耕種作常常大面積使用肥料及農藥,都會導致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當土壤被發現受污壤(指其污染物濃度經檢驗超過一定限值)時,已經太慢了,已經甚為嚴重了。

土壤污染既已發生,其復育、整治工作,已是一種「事後補救」,既難有成效、又花費不貲。例如屏東紅蝦山非法有害廢棄物棄置場,其不法者所獲利恐不及三千萬元,但整治恐要花三至八億元還不一定可復原;台北縣政府移置新莊瓊林里大漢溪河邊的垃圾場,約花了二十六億元。在環境保護的策略上,良好的環保「管制工作」,是不應使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既已發生污染,再來「事後補救」,是一種最失敗的「管制工作」。

導致土壤污染的成因相當多,通常經過長久時間,日積月累才爆發「污染事件」。其防治需採「綜合性」防制策略,即必需中央的環保署、地方環保局齊心協力,長久持續的努力,才能為功。其真的如此,即使事實上已經發生「土壤污染事件」,但若沒檢測或查覺出來,仍是以為沒有問題、不知道問題的嚴重程度。手握甚多資源、及負有整體決策責任的環保署,現在仍然在「大執法」、追追追(污染源)階段,實在有點不堪。(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遲至89年2月2日始公布)

土壤受到污染,就如同母親的乳汁受到污染一般,大地的植物如何吸吮?(200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