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部落「自然主權」的挑戰 | 環境資訊中心

水田部落「自然主權」的挑戰

2002年04月05日
作者:紀駿傑(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澄社社員)

自從三月中起,新竹縣尖石鄉的巨木群〈報載為「神木」群〉在媒體曝光之後,一連串關於大量遊客蜂擁上山、當地水田部落長老毅然決定「封山」等新聞便陸續不斷出現。三月廿一日,水田部落更推舉廿位長老前往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召開記者會,除了向大眾說明他們封山的緣由之外,更藉此機會提出他們對於部落及巨木所在地區的「自然主權」觀念,期待政府能對他們的主張與訴求有所回應。

台灣原住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園挺身而出在過去廿年來時有所聞,包括蘭嶼達悟族反核廢料的「驅惡靈」運動、魯凱族反瑪家水庫運動、太魯閣族與布農族的爭取國家公園內相關權益運動、山美村鄒族的達那伊谷溪流生態保護計畫,以及許許多多的「還我土地」運動等都是我們所熟悉的。然而,原住民首次在公開的記者會場中宣示他們對於傳統領域所擁有的「自然主權」這回卻是頭一遭,它不但代表著原住民運動一個新時代與新境界的來臨,更促使政府必須面對這新時代做出根本的原住民政策變革。

「自然主權」是近一、二十年來在國際原住民運動上被廣為宣揚與推動的觀念。主要是因為過去幾百年來,全球許多地區原住民族的土地與相關權利都被外來的強勢政權所掠奪。這些外來政權往往以原住民族無法提出文字證據來證明土地是屬於他們的而掠奪原住民土地。問題是一來在過去絕大多數原住民族們並未發展出書寫文字,他們所仰賴的是「口說為憑」的口傳傳統。二來,對許多原住民族而言,他們的確也並不「擁有」土地,而是仰賴土地來提供他們生活所需以及文化、信仰等依據;這當然不代表外來者便可以任意奪取他們所使用的這些土地。正因為有這些土地被掠奪的慘痛過去,原住民族們才發展出不同於外來者的「自然主權」觀念,主張原住民族們世世代代居住在當地的事實,便是他們擁有主權的依據;他們沒有必要提出外來者遊戲規則下的「地契」等證據來證明土地是他們的。這樣的觀念目前已列入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草案當中:「認可我們有急切的需求要尊重與鼓勵原住民族的根本權利與特性,尤其是他們對於土地、領域、資源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來自於他們的文化、靈性傳統、歷史與哲學,以及他們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結構」。

這樣的「自然主權」觀念與價值在過去十多年間成為了加拿大與澳洲的許多原住民族們在法庭上以及和政府簽訂合約時的重要依據,也為他們贏得了許多土地與自治的權利。1988年澳洲的高等法庭裁決了一個Mabo案例,正式承認該案例中的澳洲原住民對於土地所擁有的傳統主權,而這個裁決也推翻了長久以來澳洲白人政府所認定的,澳洲這塊土地在白人來到之時是個「無主之地」的宣稱,許多後續的原住民土地權訴訟也因此有了有力的判例來支持。

水田部落在記者會中提出他們「自然主權」主張的同時,也舉過往至今的不同台灣政權所帶來的生態問題作為他們行動的合理性依據:「歷史清楚的告訴我們,台灣島曾因原住民族擁有傳統領域與自然主權而創造了生態環境的寶庫,台灣島也因原住民族失去傳統領域與自然主權而呈現現在的『災難之島、垃圾之島、貪婪之島』」。見證當前台灣幾乎無所不在的各種生態破壞與災難,我們能不對這些控訴感到汗顏嗎?這也難怪當水田部落做出要暫時「封山」的決定之後,儘管缺乏法源基礎,我們仍然看到社會上一片支持與讚許的聲音,這其實也代表著民眾對於政府長久以來未能有效保護山林而導致的不信任感。

當然,歷史是無法走回頭路的。大多數原住民對於「自然主權」的要求也並不是企求要回所有的傳統領域土地;他們只是希望能有一片可以好好在上面生活、文化得以傳承的安居之地罷了。以這次的「封山」記者會而言,他們的主要訴求便是在和政府協商下成立「北得拉曼山泰雅族保護區籌備處」,並要求在此保護區成立之前停止一切的不當侵權行為。

面對這樣的訴求,政府應該有所體認,水田部落並不是單一個案,它是當前全球原住民對於他們生活領域與傳統主權追求之潮流的地方行動之一支;水田部落的行動絕對會引發更多台灣原住民族相類似行動的。因此,如何整體性的朝阿扁總統所承諾的與原住民族建立新「伙伴關係」進行政策變革,便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了。

原住民族對於「自然主權」的追求並不是洪水猛獸,它只是被獵人追殺得無處藏匿之山羌所發出的最後哀鳴罷了。更何況,水田部落的長老們還根據泰雅族祖靈的精神而承諾:「還給我們保護區!我們將給大家好山、好水、好空氣!」

※ 轉載自【原住民族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