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嘉君/我在科羅拉多河泛舟:談安全、自由的水域遊憩權之必要
這個週末(5月18、19日)花蓮崇德、七星潭「海上的遊行」已向警方合法申請通過。這件事的背後是一群為了爭取不會造成任何污染的水域遊憩權,為了在安全的前提下、自由的從事所喜愛的戶外活動而努力奮鬥的人們。我國中央政府說水域「原則開放,例外禁止。」但到了地方政府手上,卻處處成了「例外」,大片的海岸封鎖(宜蘭、花蓮等)、全境海岸封閉(桃園、新竹等),雖然去年中央機關海委會成立了,上個月行政院也通過《海洋基本法》草案了,但所謂海洋國家的藍色公路實際上仍是柔腸寸斷,行不得也。今年5月初筆者至美國西南部的乾燥區域各州旅行,很幸運有當地的朋友易思婷(小Po)、專業戶外運動教練的建議下,從事了好幾項戶外活動,深深覺得這塊美洲大地不愧是戶外活動者的天堂,美國自由的風氣也瀰漫在選擇多樣的戶外活動之中,然而如何能享受戶外活動的刺激,又兼顧人身安全,此行也累積了一些心得,想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