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鯊 | Page 2 | 環境資訊中心

豆腐鯊

2007-06-27 18:29
行政院農委會已通令全國各漁會,自27日起禁止販售鯨鯊肉,違者可依漁業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縣政府農業局強調,初期將以勸導為主,若非必要,暫時不會開罰。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表示,鯨鯊並非保育類動物,但名列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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