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防制設施 | 環境資訊中心

汙染防制設施

2004-05-18 10:58
數十年前,桃園平鎮有一戶鍾姓人家,在新居落成後2年,新家後方60米處被選為平鎮市的垃圾掩埋場地。根據當時的廢清法施行細則規定,垃圾以衛生掩埋處理者,需半徑200公尺內無人居住。因此該戶人家據此條款,向平鎮市公所請求准予補助遷移,然而平鎮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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