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 | 環境資訊中心

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

2016-03-17 10:11
「高雄氣爆」之後,高雄市政府制定「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有工業管線在高雄的13家公司,必須在民國105年底前將總公司遷到高雄,否則廢除管線使用許可。事涉爭議,行政院並未「核定」,但高雄市政府表明會繼續實施。這項自治條例規範的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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