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採取積極大膽的減碳政策,只會對全球經濟成長率造成0.06%的衝擊,但越晚行動,氣候風險和經濟衝擊將會越高。
立冬已過,冬天卻姍姍來遲,提醒我們全球暖化的步伐不曾停歇。去年9月底至今年春季末,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陸續發表第五次評估報告中,第一、二、三工作小組的報告,分別陳述氣候變遷之科學事實、衝擊調適與減緩策略;10月份,全球氣候變遷科學家們再齊聚丹麥哥本哈根,綜合各工作小組重要成果,於11月2日發布「綜合報告」(The Synthesis Report)。
報告中除了再度確認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是全球各地無一倖免的既成事實,也指出立即採取積極大膽的減碳政策,只會對全球經濟成長率造成0.06%的衝擊,但越晚行動,氣候風險和經濟衝擊將會越高。換言之,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的任務已到燃眉之急,各國決策者已無理由再拿經濟或技術問題,當作不積極作為的藉口。
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在11月3日舉辦IPCC報告導讀會,會中強調能源轉型對降低碳排放扮演的重要角色,並與綠色和平北歐辦公室資深項目主任拉米(Harri Lammi)連線,分享丹麥以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的驚人成果與企圖心。
台灣全國能源會議即將於明年1月登場,丹麥的企圖心和執行力值得決策者和國人省思。
減緩氣候變遷 能源轉型是關鍵
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防治污染主任蔡佩芸表示,根據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如果全球沒有採取更積極的減碳作為,本世紀末全球升溫恐將上看4℃;而若要將升溫控制在2℃之內,四個碳排放路徑中只有最低碳排放路境(RCP 2.6)能達成這個目標(見上圖)。
這意味著全球年碳排放量必須在2020年達到峰值,並於2050 年前較2010年大幅減少40到70%,且於2100年達到零排放左右的水準(見下圖)。然而,全球至今仍未出現大幅度的減碳成效,更基進的減碳策略勢在必行。
IPCC直指能源部門必須進行根本性的變革。由於人為碳排放量有2/3來自燃燒化石燃料,且溫室氣體會持續存留在大氣中一段時間,因此必須盡速採取行動,包括漸漸淘汰沒有輔以碳捕捉技術(CCS)的化石燃料科技、不再補助新的高排碳設施、並大幅投資在能源效率的提升。蔡佩芸進一步指出,不管石油蘊藏量還有多少,都應存而不用,並設法讓現有的化石燃料設施除役。
如果化石燃料封存不用,那替代性能源是什麼?蔡佩芸援引IPCC第五份報告第三工作小組的分析,過去十年來,碳捕捉及封存技術的發展多流於紙上談兵,而核能往往伴隨高昂的社會成本和公民社會的挑戰,出現了下降的趨勢。相形之下,再生能源不僅蓬勃發展,且前景看好。
蔡佩芸再引21世紀可再生能源政策網(REN21)的 2014 全球再生能源報告表示,全球太陽能板總裝置發電量已從2004年3.7GW(gigawatt,10億瓦)增加到2013年的139GW,全球風能總發電量自2000年來也大幅成長了將近18倍,達到318GW。可以說,再生能源技術發展與成本下降之迅速,「快到連IPCC報告都跟不上。」
丹麥能源轉型的宏圖
「丹麥從高度依賴煤炭的能源經濟,積極轉型到再生能源的經驗,很適合許多亞洲國家參考。」綠色和平北歐辦公室資深項目主任拉米於會中視訊連線表示。他同時也是綠色和平全球IPCC專案的北歐計畫主持人(Greenpeace Nordic project leader for global IPCC project),一周前剛赴哥本哈根參與IPCC報告會議。
拉米指出,即便在減碳和能源表現普遍不俗的北歐國家中,丹麥的企圖心也是數一數二。儘管丹麥在1990 年代仍有80%的能源依賴煤炭,但2014年光是風力發電便已擴展至40% 的用電占比,改革之效相當顯著。
該國政府更早在 2011年揭示明確的化石燃料退場時間表:於2030年全面停止使用煤炭,2035年前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與供熱,並於2050年轉換成100%再生能源的經濟體。部分能源目標甚至超出歐盟的設定的標準(如下圖)。
要達到高企圖心的目標,丹麥依賴的是通盤的整體計畫。丹麥政府很清楚要在2050年前全面淘汰化石燃料,必須從家戶、工業、交通等各部門的供給面和需求面同時下手,換言之,就是提出多項政策行動,從提升能源效率、擴張再生能源、能源消費電氣化、以及大量投資在技術研發和示範,四管齊下(見下圖)。
實質策略上,丹麥以發展已久的風能為再生能源主力。目前丹麥風力發電容量已達 4792 MW(百萬瓦特)。根據2012年新通過的能源協議(the Energy Agreement),丹麥政府預計在2020年前新建共1500MW的離岸與近岸風力設施,而陸域風機在折舊之後,也將新增 500MW淨發電量。除此之外,丹麥並預計自2012年起四年投資 1330萬歐元(約5億3200萬台幣)於新再生能源科技的發展和使用(註1)。
位處高緯的丹麥每到冬日,家戶暖氣及熱水需求相當可觀。對此,丹麥政府除了推動家戶與新舊建築的隔熱及提升用電效率之外,並著手在現有的中央餘熱供熱系統,以生質能源暫時取代來自化石燃料發電廠與廢熱發電廠的部分。對丹麥來說,以木材等生質能源來取代燃煤僅是過渡手段,最終仍將進化到以生物氣體(沼氣)、熱泵和太陽能等來組合供熱。
同樣地,對於夏季的冷氣需求,也將以海水供冷管線結合進供熱網路之中,將冰冷海水輸送到城市及家戶之中,降低建築溫度,減少空調的能源消耗。
對於再生能源會隨自然條件間歇性波動的問題,丹麥政府以多樣化的再生能源選擇、發展儲能裝置、與其他國家電網連結搭配等方式,來保障能源供給無虞。例如,在3-10月陽光充足時可以太陽能供熱,10月入冬之後則改用產自農業廢棄物的生物氣體生熱。但拉米也指出,丹麥從挪威、德國等地購買電力,並不是因為國內再生能源供給不穩定或不足,而單純是因為他國電力價格較便宜所致。
「事實上,丹麥遭遇的挑戰並不是再生能源不足,而是風能過剩。」拉米表示。因此,在風力發電過多時,丹麥會將多餘電力用來運作熱泵,吸收地表淺層2公里深的熱能,以熱水方式儲存起來,如此一來,便可作為區域供熱系統所需。
對於外界質疑丹麥電價過高,證明轉型再生能源成本高昂的說法,拉米澄清,丹麥電價較高是因為政府加了1/3的稅,用意是鼓勵節能省電,而非單純反映再生能源發電成本。
另外,丹麥政府也提供能源供給的即時連線地圖,方便民眾掌握目前的能源供應、輸送及碳排放量。圖像化的資訊易懂而透明。
世界最快樂的氣候政策
事實上,1990年時丹麥的能源自給率只有50%左右,但自1990年代後期以來,能源自給率已超過100%。而在此同時,丹麥還能保持經濟的蓬勃穩定,榮登世界評比福利最好、最幸福的國家之一。
「丹麥經驗證明,有野心的氣候目標並不會影響經濟成長。」拉米直言,再生能源技術不成熟、成本太高、會拖累經濟發展等等迷思,已被近幾年來的實際發展經驗給推翻。
相反的,能源轉型已為丹麥帶來正面的經濟效應。由於能源自給自足,丹麥可以節省進口燃煤的大筆開銷,並減少國際燃料市場波動對經濟的衝擊。此外,有了政府與民間的全力支持,丹麥綠能產業已是該國經濟中成長最快速的部門,氣候能源技術的出口更為國內帶來龐大利潤。例如2010年丹麥能源技術和設備的出口產值,便高達522億丹麥克隆(約台幣26億7653萬元)(註2)。
另外,風能產業至今已創造出30,000 個工作機會,更創建出近60億歐元營收的全球指標性風能公司Vestas。換言之,走向再生能源,讓丹麥因而發展出更具未來全球競爭力的產業。
因此,轉型雖然有成本,但長遠來看仍利大於弊。由於再生能源持續快速發展,加上未來化石燃料成本恐將大幅攀升,丹麥政府估計,100%再生能源的轉型計畫只會為2050年的GDP 帶來0.5%的損失,不會造成太大的經濟衝擊,卻能帶來3到4萬個新就業機會。
有企圖心的氣候目標,加上氣候解決方案與更具綠色概念的企業,丹麥相信100% 再生能源的能源轉型政策不會犧牲經濟和生活品質,反而能帶動丹麥產業的競爭力,是「世界最快樂的氣候政策」。
草根興起的能源轉型運動
除了能源政策,丹麥能源轉型的歷程也有不少值得台灣省思之處。
首先,是由下而上的發展脈絡。丹麥發展再生能源源頭,要回溯至1970年代中期石油危機之下,由公民社會發起的一波波反核運動和風能發展運動。由於公民社會展現強大的反核決心,再加上之後十多年間,各地草根民眾興起自力搭建風力發電機的熱潮,被稱之為「風機冒險」(Turbine Adventure),這是社會與政治逐漸形塑發展再生能源共識的契機。而由民眾主導、共同擁有的風機,也是風力發展獲得廣大公民社會支持的原因之一。至今,仍有3/4的丹麥風機是由一般人民所擁有,而非由政府或企業壟斷。
其次,對核能毫不戀棧,也讓丹麥得以全力發展再生能源。自1985年核能正式從國家能源政策中退場之後,丹麥政府傾力投資民間發展風力技術,例如補助每一新建風機四成的初期資本投資。
再者,推動再生能源的政策方向並不因為政黨輪替而大幅改變。丹麥民間具有高度氣候變遷意識,又有支持再生能源的社會共識,因此丹麥不分左右政黨,都將擺脫化石燃料、轉型再生能源的企圖心視為國家既定發展方向。2011年政黨輪替之後,既有的能源轉型目標更獲得新政府的加碼推行。
更值得注意的是,丹麥經驗證明,就算年度能源總消費量不成長,甚至下降,經濟也能持續發展。自1980年代起,丹麥的經濟突飛猛進,但能源消耗一直保持在穩定的水準。能源消耗與經濟成長成功脫鉤,一部分得利於丹麥政府補助企業使用再生能源,並且致力提升能源效率與節能。這也使得丹麥人不受「經濟衝擊迷思」的威嚇,反而有信心將未來壓在綠能經濟和大膽的氣候政策之上。
能源要轉型 心態先轉型
「轉型低碳經濟在技術上是可行的,缺的是適當的政策和體制。」IPCC第三工作小組聯合主席索柯納(Youba Sokona)直言。IPCC最新報告已明白表示,積極的減碳措施不會對經濟帶來多大的衝擊,但「越晚採取行動,減緩和調適氣候變遷的成本將越可觀。」
丹麥走在綠能趨勢的最前端,決心不依賴核能和碳捕捉封存技術,要在2050年完全擺脫化石燃料能源,成為100%使用再生能源的綠能經濟體。丹麥政府很早便展現了強大的政治決心和務實的策略,不把減碳和能源轉型願景當作紙上談兵,更有心化氣候變遷的危機為轉機,將再生能源及氣候產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點產業之一。他們相信,認真節能減碳之餘,也能同時兼顧經濟發展和令人稱羨的生活品質。
丹麥經驗已經證明:節能減碳可以不靠核能,經濟成長與電力需求可以脫鉤,推動再生能源可以是可行且可負擔的政策,甚至有利新產業發展。
反觀台灣,2009年全國能源會議雖然得出「邁向低碳社會」的結論,但被與會民間團體批評是以核能排擠再生能源發展,重要共識項目如能效提升、能源稅規劃,在這幾年仍不見積極作為。福島核災發生後,加上核四弊端四起,讓反核聲浪似已蔚為公民社會的主流。然而,台灣政府仍不斷以經濟成長必然導致/有賴電力需求成長的迷思,宣稱再生能源成本太高、發展不及,重申台灣不能放棄核能的既定政策。一直以來,這麼多台灣能源轉型的契機和潛力,就在缺乏政治決心和積極作為之下,錯過了發展先機。
不管核去核從,明年1月即將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將再一次決定台灣未來在國際再生能源潮流與經濟發展的位置,也將影響台灣未來面對氣候變遷挑戰的韌性。要故步自封或迎頭追擊,就看決策者和公民社會的智慧了。
※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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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官方資料:
Danish Ministry of Climate, Energy and Building, “DK Energy Agreement”, 22/03/2012
The Danish Government (2011) Our Future Energy
The Danish Government (2013) The Danish Climate Policy Plant towards A Low Carbon Society -
綠色和平聲明:
Greenpeace briefing, “Climate Change Reality Check: Key take-home messages from the IPCC 5th Assessment Report”, 02/11/2014
Greenpeace briefing, “Denmark’s Commitment to 100% renewable energy”, 27/10/2014 -
IPCC 新聞:
UNEP, “IPCC Launches Full Working Group II Report”, 16/10/2014
UNEP, “Climate Change Threatens Irreversible and Dangerous Impacts, But Options Exist to Limit its Effects”, 02/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