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堂歷史建築資格開庭審 民疾呼保留在地文化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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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堂歷史建築資格開庭審 民疾呼保留在地文化財

2015年04月29日
本報2015年4月2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土城普安堂與新莊慈祐宮的文資爭議並未落幕。新北市政府於2015年1月2日將土城普安堂的觀音殿(舊堂)、外山門、悟源古道、山壁佛字石刻四處登錄為歷史建築,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慈祐宮不滿權益受損,控告新北市政府並要求撤銷歷史建築公告。

28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準備庭,法官以文化部尚未回函釐清歷史建築登錄中的地號面積等問題,將擇期開庭再審。

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客座教授呼籲新北市政府,文化資產資格不容任意撤銷

擔憂普安堂的歷史建築資格被撤銷,「重建普安堂青年小組」於開庭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勿棄守對文化資產保護的堅持,並強調,歷史建築的認定是經由審議委員會的專家共同決議,不容任意撤銷。

由於土城普安堂的產權目前為新莊慈祐宮所有,如果文資保衛戰失守,恐被新北市政府徵收作為殯葬園區,文史及藝術等各界都積極努力爭取,以保留此地豐富的文化財。

新北市僅存齋教文化代表地  盼全區保留

普安堂為新北市僅存的齋教文化代表地,在是民間傳統信仰中,稱為「菜堂」。普安堂不僅保有正統台灣齋教建築,第五任住持龍泉老人李應彬為台灣重要藝術家,更為普安堂增添許多齋教文物作品。

2012年3月30日新北市政府的文資審議,認定觀音殿(舊堂)、外山門、悟源古道、山壁佛字石刻4處可登錄為歷史建築,但須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由於新北市並未登錄公告,12月16日,法院開始執行拆屋還地,經協調獲得3天緩拆。文化部19日緊急發文給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要求盡速完成普安堂具歷史建築價值部分的文化資產登錄程序,也函請新北地院暫緩拆除具歷史建築價值的部分。

31日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將普安堂外山門及現存石砌步道、山壁石刻、合院磚造建築現存的正身壁體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隔年1月2日公告。

慈祐宮不滿產權部分建物被保留,提告新北市政府要求撤銷普安堂歷史建築之身份。長年保管調查當地文史的李榮台的李榮台強調,歷史建築乃經由審議委員會決議認定,是大眾的公共財,政府應予以保護,也不容未經審查任意撤銷。

自慈祐宮接管土地所有權後,非文資登錄範圍之建築,陸續遭到拆除與破壞,許多文物已遭偷竊或毀損。普安堂認為文化資產不可分割,必須保存場域的完整性,希望新北市政府加速推動全區指定為古蹟。

土地爭議糾結文資審議  民間籲新北政府積極介入協調

新莊慈祐宮為何擁有土城普安堂的土地所有權?問題癥結在於土地登記。

早期先民在土城開墾,當時把土地共同登記在媽祖名下,故此地名為「媽祖田庄」。新莊慈祐宮先前發表聲明,在土城區媽祖田300甲土地,是清乾隆期間由李維芝與李武侯兩兄弟獻給新莊街慈祐宮。土地所有權人自日據時代至台灣光復時土地總登記均登記為慈祐宮。

普安堂前任住持李應彬之子,藝術史學者李長俊表示,根據「天后宮祀田匾」所載,上開李氏僅獻祀田僅約10甲,土地位置為今日土城中央路一帶,並非媽祖田的300甲地。李長俊指出,新莊慈祐宮又稱「新莊媽祖宮」,與土城媽祖田庄並不相同。台灣光復土地總登記時,慈祐宮未經主管機關認定,逕行將土城等地登記在其名下。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裡,發現登記過程的相關文件,遭到銷毀或滅失,無從追查。2010年,新北地方法院三審定讞,判普安堂敗訴。

由於土地產權歸屬於慈祐宮,當普安堂部分建築被公告為歷史建築時,引發慈祐宮不滿。開庭過程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希望澄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所規定的「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所稱「面積」係指所定著土地之地號面積,抑或為歷史建築占用之面積。也希望文化部能說明歷史建築定著土地之開發應受何法令限制,因而於3月19日發函給文化部。

僅剩下4區的普安堂,能否在土地開發中留存下來?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林奎妙指出,文化部門就文化資產作出認定後,行政部門應積極介入協調,新北市政府責無旁貸。

普安堂李榮台說,文化資產法是特別法,文化資產園區建物設施要經審議委員會決議才能動。新堂跟地藏寶殿已經被拆了,希望悲劇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