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程
不是時程問題,而是政策方向錯誤。政府應該先從節電著手,讓用電負成長。
綠電先行
1.政府說要鼓勵綠電,卻要求再生能源提供備用容量、符合能源配比、付代輸費用等,實際上不利於再生能源。
2.在用電持續增加的情況下,加上電業法不利於再生能源,最後政府將屈服於供電壓力,不惜採用燃煤發電。
切割台電
不一定要分割,重點是政府必須維持管制能力。
回應財團化疑慮
這部電業法將催生台塑電力公司。財團比台電更難管理。
前言:50年來最大的電業改革正在進行中,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已送進立法院並完成兩場公聽會,下一步將進行逐條審查。
此法涉及電業市場發展,身負引導能源轉型,淘汰核電、減少燃煤,發展再生能源重責,又須兼顧電力供應與電價穩定,背後還有空污、節電、溫室氣體、生態(如海上風機影響海洋生態、天然氣進口影響海岸生態)等諸多環境議題,眾多環團均密切關注。
而環團對此重大法案的時程、法規設計、電力市場的觀點及看法,又是如何?本報專訪各家,帶您一起來看看。

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
環團意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
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與產業部主任蔡卉荀:
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
彰化縣醫界聯盟理事長蔡志宏:
[註]
- 「能源配比」:這是能源局七月份提出的規劃。將2025年的「能源配比」是燃煤電廠30% +天然氣發電 50% +再生能源 20%,規定新建燃煤電廠必須配上天然氣發電與再生能源。在十月份的行政院版本草案中,已將「能源配比」改採「電力排碳係數」。
- 「備用容量」:以備用容量15%為例,當售電業出售100MW時,實際必須多準備15MW,以供緊急調度。
- 「電力排碳係數」是指電力生產過程中,每單位發電量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燃煤發電最高、其次是燃氣發電,再生能源近乎0。規定電力排碳係數以後要達到非核、又要符合排碳量的規定,勢必要增加更多燃氣機組與再生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