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蕩「假農作真種電」 光電業者控執法過當 真農作也遭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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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蕩「假農作真種電」 光電業者控執法過當 真農作也遭殃

2017年07月17日
本報2017年7月17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假農作真種電」屢次引發爭議,地方政府為確保農地農用,鐵腕執法撤銷使用容許。不過,也有光電業者批評執法過當,讓「真農作」的光電也被波及;就算是農作用心經營,種得再好,但稍有調整,如原本種甘薯葉改種山蘇,種絲瓜改種香蕉,也面臨被撤銷許可的風險。

經濟部能源局認為部分確有爭議,遲未撤銷業者籌備取可,也因此遭監察院約詢。一個政府二種步調,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現已積極介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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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山芋被撤銷許可的業者。光電業者喊:種這樣還算種不好嗎?圖片提供:太陽能發電系統公會

種蘑菇改種山蘇 種絲瓜改種香蕉:違法

光電板下空無一物,或是擺放寥寥數個香菇太空包,「假種田真種電」現象橫行,農委會因而規定農地種電必須依照原核准的農業經營計畫內容使用,且農業生產產量須達農業統計年報最近三年平均產量七成以上,並在各地加強執法。根據農委會消息,截至五月底止,已有103件農業設施因此被廢止,其中81件在台南。


郭軒甫,陳文姿攝

對於地方的執法狀況,太陽能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郭軒甫指控,台南市農業局正在執行「無差別」撤銷容許。無論是没有實際種植、種植不夠好、種植很好且依規定種植者,全都被撤銷農業容許。

郭軒甫說,「假農作真種電」的許可應該被撤銷,但是,由公會所輔導的74個被撤照案例,都是「真農作」的光電廠,他們因違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3條──未依農業經營計畫使用,而被廢除許可而被撤照。違法理由包括原本計畫種四項,後來種了五項;或是原本申請種甘薯葉,後來種了山蘇。

郭軒甫舉例,某個案原本申請種木耳,後來發現種鹿角靈芝狀況比較好,但農業局還是要求改回木耳。有的案件原本是申請在溫室「外圍」種絲瓜,因前一陣子香蕉價格好而改種香蕉,也被要求砍掉香蕉樹,不然就要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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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收到台南市公文廢止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資料提供:太陽能發電系統公會

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認為問題在執法者「法律過度解釋」、「違法濫權」。他說,農業使用本來就沒限制只能種甘蔗、或是只能種稻子,難道種芒果改種蓮霧就是違法嗎?

「這是違反母法」,現在問題主要出現在台南,以後變成全國性的話,「百姓會死的很難看」。

過度解釋法律? 農委會:禁得起司法檢驗

農委會企劃處長蔡昇甫表示,截至五月底,申請農地與光電設施結合共3151件,這說明政府還是支持以「農地農用」原則來結合綠能。廢止103件是為遏止極少數的不肖業者,不要壞了農業跟綠能業者的形象。

蔡昇甫解釋,個案有個別的問題,要依個案分析。業者如有疑義,可申請行政救濟。至5月底,103件被撤銷其中68件申請訴願,全部是業者敗訴。不服者可再提行政訴訟,到目前為止判決確定的,也都是業者敗訴。實在很難說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有錯。

蔡昇甫補充,經營計畫書是業者所提的,如果當初計畫不周,可以循程序去變更經營計劃書,法令並未禁止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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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許可的農地光電:光電板下種植山藥的情形。圖片提供:太陽能發電系統公會

業者盼政府積極輔導  尋找農電共存的可能

郭軒甫反批農業機關是說一套做一套,現況是沒有人敢申請變更經營計劃書,因為官員已經放話,送進來不一定會准許變更,甚至就直接撤銷許可。

郭軒甫說,每個光電廠都是很大的投資,如果政府有心輔導,業者決不會故意不做。但是,當業者詢問如何改善,台南農業機關卻直指:「拆掉光電板」。

郭軒甫認為,雲林縣的做法值得參考。縣府會輔導業者種植項目,密度該多少,然後依法查驗業者有沒有依照規定種植,有沒有實際採收。政府可規定種植量,至於產量,有哪個農夫能保證呢?

至於行政救濟,郭軒甫說,訴願基本上贏的機率幾乎是零,而行政訴訟贏的機率只有5%,再經過上訴等程序,就算業者贏了,最後也垮了。

「很多奇奇怪怪的東西,讓你沒辦法走下去。」郭軒甫最後無奈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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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業者要求政府救農電共生。攝影:陳文姿

一個政府二個步調  行政院監察院介入釐清

農電爭議另一個關鍵角色是能源局。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光電業者被撤銷使用容許的理由確實還有討論空間,所以現況是:部分個案已被農委會廢止農業設施容許,但能源局還未撤銷籌備許可。

一個政府兩個步調,李君禮說,能源局因此承受很大的壓力,還要去監察院說明。現在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正積極協調,未來還是會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