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的綠電,90%以上都是賣給台電,但賣電一方面會受到饋線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輸送過程也會造成損耗。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認為,綠電最好是自發自用,他所創立的彩虹餐廳是少數發電自用,不賣給台電的特例。
傳統大型的電力設施只有政府或大財團能投資經營,但是再生能源的特性,改變了傳統的電力結構 。電力不再是壟斷事業,人人都可以是發電廠,這樣的想法,在台灣正逐步實現。
2014年,長期投入綠建築與能源教育的韋仁正,決定從自己開始推動能源轉型,成立台灣第一個公民電廠。有錢的出錢做股東,有屋頂的出屋頂做房東,每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能力,加入公民電廠,藉由發電串聯起公民力量。
能源轉型不只是把核電廠或燃煤電廠替代成再生能源,而是每個公民都意識到,自己作為能源使用者該盡的責任。另一方面,綠電不該只是成為財團營利工具,因此公民電廠不是以賣電營利為目的,而是讓綠電收入回饋到社區,促進社會的公平發展。
公民電廠在台灣還處於起步階段。其實在許多國家,公民電廠已經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力。以德國為例,能源轉型之所以能順利推動,主因在於人民的高度參與,47%的再生能源是由公民及公民團體投資設立,上千個綠能合作社分散全國各地。
日本在311核災之前,電力掌握在九家電力公司手中。2016年電力自由化後,全國出現300多家新的電力公司。在福島縣喜多方市經營酒窖的佐藤彌右衛門,在福島核災後,在自家附近的山坡上架設太陽能板。核災的經驗讓佐藤彌右衛門體認,電力不應該是壟斷的資源,他召集喜多方市的個人、企業、銀行、地方自治單位一起經營電力公司。
在福島之外,日本許多的農村,也開始思考什麼是適合自己的發電方式?
石徹白是日本歧阜縣一個沒落的山村,近幾十年來農田廢耕,人口外流嚴重。十年前,石徹白居民為了找尋出路,決定以豐沛的水力資源,做為農村復興的起點。為了確保發電和農村再生可以緊密連結,居民成立小組討論了半年時間,才確定要以合作社的方式,成立發電廠。
由居民共同出資建立的番場清流發電廠,在2016年6月啟用,一年發電量達71萬度,足以提供全村用電。由於日本對小水力發電的收購價,每度高達34塊日元,居民決定將所有電力都賣給電力公司,賣電所得就用來復耕荒廢農地。小水力發電替石徹白帶來收入,也創造就業機會,人口再度回流到石徹白。
台灣農村跟日本一樣有完整而綿密的水圳,豐沛水力是隨手可得的資源,卻沒有被妥善運用。為了讓綠能教育往下紮根,花蓮南華社區與環保團體合作,舉辦全國大專與高中生小水力發電競賽。大專生、高中生紛紛發揮創意,用寶特瓶、腳踏車輪框等回收材料,動手組合成各式各樣的水車發電機。
小水力也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之ㄧ,政府預計在2025年,水力發電要再增加71MW,台電正著手普查既有的水利設施,篩選適合的開發地點。
當然,在農村,光電農棚也是一個好選擇,但前提是政府必須訂出明確的遊戲規則,定出合理的透光率,把光電板的密度降低,在光電棚架下創造一個真正適合作物生長的環境。
翁敏傑擁有自耕農身分,幾年前決定將光電與農業結合,設計大面積的光電農棚,再承租給農民。屏東農民林得荃在光電板下種火龍果、芋頭,十年前返鄉務農的他,發現想找一塊適合又可以穩定使用的農地並不容易,業者建置好的光電農棚,提供他一個相對安穩的環境。
未來農地上要設光電設施,地方政府除了訂出規範、嚴格稽查,也必須整合各種專業,農業結合光電才會有正向發展。
台灣擁有豐富而多元的再生能源,每個區域都可以依照特性,找出適合地方發展的方向。養雞場、養豬場可以結合沼氣發電,把溫室氣體轉化為電力。在東台灣,從地底不斷冒出的蒸氣,是發電最穩定的來源,宜蘭清水的小型地熱示範機組,已經在2013年成功運轉,民間地熱業者也已經通過環評,計畫在宜蘭利澤建造10MW的地熱電廠。
太陽能、風力、水力、沼氣、地熱等等,如果每個區域都因地制宜去發展適合的再生能源,不但可以拉高再生能源比例,也可以提高整體供電安全。
能源轉型意味著未來的能源,將從集中、壟斷,走向分散和民主。不論是一人1000瓦公民電廠、與光電結合的農業光棚、夏威夷產電自用的住宅、或是在日本因為小水力而活化的農村,這些不只是電力結構的改變,也牽動著產業,甚至社會的轉變。這條轉型之路上,社區或公民有更多參與,才能創造更永續、更公平的未來。
※ 本文轉載自 公視 我們的島【能源台灣-啟動轉型之路】
07/24(一) 22:00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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