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守京都議定書減量目標 加拿大政府挨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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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守京都議定書減量目標 加拿大政府挨告

2007年06月01日
摘譯自2007年5月29日外電報導;陳維婷編譯;莫聞審校

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紙漿場 (照片來源: Terrace Bay)環保團體「加拿大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Canada)29日於渥太華聯邦法庭控告政府違法,原因是加拿大政府撤守「京都議定書」減量目標,放寬了原訂的減量時程與總量。

地球之友執行長奧力瓦司奇(Beatrice Olivastri)表示,「氣候變遷是地球現今所面臨最迫切的危機,地球之友決定訴諸法律,要求聯邦政府尊重其在京都議定書立下的承諾,終止所有違反京都議定的作為。」

根據地球之友公佈的數據,雖然加拿大簽署了京都議定書,承諾將排放量減至比1990年排放量少6%,然而目前該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卻比1990年高出28%。而總理哈波(Stephen Harper)在4月26日宣佈的氣候變遷方針,只計畫在2020年以前讓排放減少2006年標準的20%,這將使加拿大2012年的排放量違反京都標準達39%,並且要到2025年以後才有可能符合京都議定書的目標。

由於加拿大環境保護法中規定,總理與政府必須遵照國際公約,防止溫室氣體增加與環境污染,地球之友便依此控告政府違法。他們已於2006年10月遞交法律意見書,但政府迄今對於達成排放減量目標仍缺乏實際進展,因此該會決定將此案送交司法審查,希望迫使政府有所行動。

在正式簽署京都議定書的169個國家中,加拿大控制排放量的表現目前敬陪末座。儘加拿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自2003年來逐漸趨緩,主要原因卻是暖冬造成電力與燃料需求降低,另外發電比例中燃煤發電減少、核能與水力發電增加亦有貢獻,但交通運輸產生的排放仍持續上升。

此次加拿大地球之友的提告,為環保團體祭出法律以強制溫室氣體減量的行動新添一筆紀錄。2006年美國環保署便遭13州與環保團體聯合控告,並於今年5月初由聯邦法庭裁決有權責依空氣清淨法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而澳洲的環保人士也曾贏得官司,成功促使政府實施燃煤管制。

參考資料:
ENS報導
衛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