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稽查百貨賣場包裝 促重視環保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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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環保局稽查百貨賣場包裝 促重視環保

2007年11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14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環保局第三科長胡正雄指出,今年1至10月,環保局稽查人員遍查全市各百貨公司、大賣場,取締過度包裝、製造垃圾的產品,總件數達6832件,其中糕餅類稽查件數為316件、酒類240件、食品加工類996件、化妝品類84件、光碟類383件。值得慶幸的是,只有7件疑似不合格,分別行文製造商管轄縣市環保局依法處置。

環保局長蕭裕正指出,為行銷商品,過度包裝,製造不必要的垃圾,恐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得處分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工、停業,甚至勒令歇業,相當嚴峻。

面對這項稽查結果,蕭裕正相當滿意,他認為,努力宣導終於有了成效,而廠商環保意識逐漸抬頭,正是社會邁向進步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