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委託的一項研究於8月底出爐,建議核電廠延長營運年限,建議最久延役20年。
在這份報告中,三位分別來自科隆大學能源經濟研究所(EWI)、瑞士經濟預測顧問公司(Prognos AG)和與經濟結構研究所(GWS)的專家,針對一系列的不同能源目標情境(scenarios),分別建議核電廠延長運作 4、12、20與28年。
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近日巡視全國發電廠巡視,27日於巡視後表示,到了2050年,再生能源應該要供應全國能源需求的一半,因此核電與燃煤發電會繼續營運,直到乾淨能源能夠完全滿足能源需求。
她接受德國媒體ARD訪問時說:「就技術層面,(延役)10到15年是合理的。」
梅克爾援引前述的研究報告,表示這樣的延役年限可確保德國在過度到再生能源時,能源需求能被滿足。她補充說,核電再延長10到15年,會讓能源價格受到控制,並可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
梅克爾說:「身為政府首長,我必須考量如何兼顧安全,這是核電最重要的原則。」
曾擔任環境部長的反對黨領袖社會民主黨黨魁加布里爾(Sigmar Gabriel)批評梅克爾的決策,他告訴記者:「總理的聲明顯示,這個決策並非根據永續的能源規畫,而是核電企業集團頑固死硬的遊說使然。」
德國再生能源聯盟主席克魯斯曼(Björn Klusmann)則表示:「德國電力的供應有80%掌握在4家大公司...我們需要的是能在能源領域上有更多的競爭機會,若是我們逐步廢除核電並讓(再生能源)投資者裝設新的發電容量,我們就可辦得到。」
但若是核電在市場上被賦予如此高的地位,克魯斯曼認為,再生能源的投資將會低迷,特別是在政府宣佈減少部分形式再生能源的補助之後。
綠色和平組織也強烈批評梅克爾,該組織能源專家波凌(Andree Böhling)指責總理依據她的決定而故意操控報告「引導至預期的成果」。他說梅克爾的作為「違背人民意願,並獨厚4家企業的利益,讓她自己成為企業的總理」。
核電廠延役的爭論也引爆德國國會的激烈辯論。梅克爾曾表示,延役的決定會避開德國國會中的參議院,也就是由全德16個邦代表組成的上議院(Bundesrat),目前由反對黨佔多數。然而,內政部與司法部則有所顧慮,認為延役超過10年可能需要經過參議院許可,否則便違法。
德國有17座核電廠,目前不確定有多少座將核准延役。
8月27日公佈的一項民意調查則顯示,56%受訪的德國民眾反對核電場延役超過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