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為了興建社福園區,多年來申請解編內湖保護區用地未果,近日再度送件。此案因計畫區位於順向坡、回填湖區、谷地集水區等特殊條件,加上十幾年來當地多次淹水,爭議不斷。昨(25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再度審理,引發高度關注。多數居民及委員皆表保護區土地變更不妥,惟獨主席欲為慈濟用地解套未果,最後以「補件再審」閉會。
北市內湖保護區變更案位於內湖區大湖里,南臨成功路五段與大湖公園相對,原本是台北盆地碧山集水區的湖泊。北市大學教授廖本全表示,此基地具備多重環境敏感特性,也是典型的潛勢災害風險地帶,是該基地劃為保護區的根本原因。
此案歷史悠久,昨日的會議是依據2007年5月11日北市府第568都委會決議,加開討論會議釐清相關議題,經過3次會議討論,於9月28日第3次討論會議決議送交都委會審查。慈濟代表以慈濟之社會公益、國際形象掛保證,表示土地變更後,將致力於環境保護。此外,也提出對當地的回饋機制。至於變更後未來開發使用,則表示將反映在細部計畫,必要時送審。
慈濟內湖基地是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因此編定為保護區。而慈濟內湖基地土地變更案欲以「山坡地」與「平地」解套,認為平地非環境敏感地,開發不影響生態保護。而所謂的平地,事實上是回填湖區,曾導致周邊農園淹水不斷。
幾位內湖地區居民表示,這幾年因為設備改善內湖淹水稍歇,對於慈濟內湖基地土地變更案,皆表希望政府駁回或慈濟撤案。居民關先生說,知道這個案子再度啟動後,就無法好好睡了。他說,1997年以及納莉颱風淹水導致7人死亡,記憶猶新,人命關天,慈濟即使提供回饋也無法給當地居民保障。更有當地民眾提及政府花錢整頓當地治水,和慈濟在保護區的開發行為將造成的淹水疑慮是衝突的。台北市內湖區還我家園促進會代表廖信東則要求慈濟要兼顧農民生存、生計。
當地居民代表大多表示反對意見,但也有支持意見。當地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代表則表示樂見開發所帶來的繁榮。
北市府應說明白保護區政策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則表示,未看到細部計畫之前不應貿然通過主要計畫之土地變更。台北市政府應負起生態保護的責任,而「保護保護區,保護區才會保護我們」。他呼籲慈濟實踐證嚴法師之信念,應保留保護區原貌,復育土地。
本案再度將保護區議題搬上檯面。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保護區變更非因身分或做了多少善事而決定。他要求市府公佈3年來的3次會議紀錄,以了解本案問題癥結是否有解。
都委發言時一致表示,市府應釐清保護區的目的與政策;極端氣候威脅下,站在防災的立場,保護區土地變應採更嚴格標準。
對於慈濟表示要在園區內進行環境保護工作,台北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之一,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助理教授黃麗玲表示極為諷刺,除了本案,還提及近日薇閣小學土地變更案。他認為國際間若知道慈濟在保護區開發,會當成笑話看待;黃麗玲強調,應將保護區留給大自然,並優先使用閒置土地。
都市計劃委員,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林楨家對於變更區位多為潛在順向坡,計畫書中卻未對開發將造成周邊環境的衝擊表述,要求地質地形應嚴格評估;對於排水系統的說明亦認為太簡易,認為應針對暴雨逕流量進行專業評估;而水土保持方面雖已遭破壞,以及計畫規模不需要環評,但仍建議進行環評。
市府欲為慈濟解套
主席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結論前曾詢問慈濟是否要撤案?慈濟代表先支吾其詞,後表示不撤案。林建元遂作出4點結論,其中第2點切割開發案,分主要計畫(土地變更)及細部計畫(後續開發行為),並欲做成通過主要計畫的決議,使慈濟用地合法。此言一出引起與會者抗議,黃麗玲甚為不滿,要求紀錄其反對變更立場;更有委員提議表決。此時有委員說出補件再審的提議,林建元趁此結論,並表示11月中再審。
保護區有政見 北市府應兌現
對於北市府保護區政策,北市府發展局代表僅說不會進行「通檢」(通盤檢討),而在社服事業、公共設施目的下,保護區可進行土地變更,並以個案處理。發展局表示保護區是1970年劃設,當初的劃設比較粗糙。但至今40年,都委不解為何不通檢,並請北市府應對此訂出通則。
綠黨依據台北市政府現有政策整理出保護區相關政策,包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4條第19項,定義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其次,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2002年11月15日)指出目前面臨之生態課題有:1.人為開發導致山域、水域環境破壞;2.坡地開發、不透水面增加,使逕流量增加;3.自然生態敏感區(如關渡、淡水河岸...)受衝擊與破壞。白皮書並進一步宣稱:「佔台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包括保護區、風景區、行水區),應予積極保育。」要求市府應實踐其政見。
※註:內湖保護區變更案背景說明
1973-1978年間,七星農田水利會將土地轉賣予新陸觀光公司後,該基地遭回填並開始充斥各種違規土地使用活動,包括網球場、公車停車場、幼稚園等,而集水區之回填亦導致周邊農園淹水不斷,居民陳情亦不斷。1996年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購得該基地,並於1997年規劃變更並建設兒童醫院,然遭都市發展局駁回其變更申請。
2001年起都市發展局召集府內相關單位召開4次(府內)會議與一次專家學者座談會,2003年完成該案水土保持審查,並於2004年規劃為「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預計建設國際志工發展中心、救災調度與訓練中心及社會教育中心,並進入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變更程序,意圖將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該計畫基地面積合計46,198平方公尺,分為南、北二基地,因未達5公頃故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2004年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43次會議)第一次審議,決議組成專案小組並針對使用計畫、交通、水保、回饋,及保護區開放原則、慈濟與環境的基本理念等議題詳予討論。
2005年7月~2006年12月之間,共計召開7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其間都市發展局角色曖昧、態度偏頗,且專案小組在未完成任務下即將本案送回大會審查。2007年5月召開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68次會議)審議,決議由都委會另行召開討論會二次後擱置迄今,2010年9月28日由林建元副市長兼主任委員召開第3次都委會討論會,決議比照貓空地區開發許可的模式提大會「努力」。事實上,北市府已透露出讓本案「通過」的強烈企圖,若民間團體未發出大聲音,則本案必定照本宣科通過無虞。」轉錄自〈台北市的城市造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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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綠手指上的灰指甲─內湖慈濟保護區開發案
台北市的城市造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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