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投錯最少罰20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北京擬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投錯最少罰20

2010年11月21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19日中國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京擬立法規定,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居民不按垃圾分類投錯垃圾桶,可能被處20元以上2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18日起至12月17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徵求民意。

條例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制度。有物業服務單位管理的住宅區,由物業服務單位負責;沒有物業服務單位管理的住宅區、胡同、街巷,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對於此次草案出台,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陳玲表示,之前北京對垃圾分類只有行政管理,沒有強制性,該法規出台後將會彌補此前的不足。

草案將生活小區的垃圾分為廚餘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三類,並規定如果將廚餘垃圾扔到別的垃圾桶,將進行處罰。

對於居民提出的應有垃圾分類運輸車,陳玲說,目前已經開始在600個試點小區實行垃圾分類運輸。